认购书约定某月某日不签约,购房人可以要回定金吗?
认购书约定某月某日不签约,购房人可以要回定金吗?认购书其实是一份预售人向买受人发出的订立本合同的预约,属于债权合同,适用一般合同法的规则。简单地说,某人签约了认购书,只要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认购书的条款去和预售人洽谈购买的具体事宜,即可认为买受人已经履行了义务,至于是否洽谈成功并签订合同则是另一新的合同事宜了。因此,如果不签约不是事前双方已经约定的问题导致,那么购房人完全可以要回定金.
比如说,某买受人与预售人约定了在10日后要向预售人购买5个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3000元。10日买受人如期前往与预售人洽谈,双方对数量和价格都没异议,但对违约责任却无法达成协议。此种情况下,预售人是无权以买受人违约而没收定金。
本文来源:[url]http://www.law110.com/[/url](房地产法律论坛) 那签认购书干嘛?打张收据就可以了嘛。 [quote]原帖由 [i]H-WAN[/i] 于 2008-4-22 07:36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796&ptid=103370][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签认购书干嘛?打张收据就可以了嘛。 [/quote]
同意,没有约束力就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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