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与开发商谈判时僵住了怎么办?
各位大大们:与这家开发商接触了快有一年时间了,现在终于到了正式谈合同的阶段,现在一个条款与开发商僵住了,之前合同上体现的是开发商保留套数不超过30套,现在开发商不同意,要求在这一条去掉,在全同上只体现“可售套数以房号明细表”为准。
跟了好久这个单了,之前了帮开发商做过很多前期的工作,现在我们老板也很坚持一定要固化这个数下来,可是开发商的态度也很强硬,在我个人看来,是很想完成这项任务的~~~
可是,该怎么办呢~~
请各位前辈帮帮我吧~~
感激不尽了~~ 呵,在线等大家~~:handshake
签附件协议
签一个附件协议,把房号明细表列清楚啊 不了解矛盾的重点??? 可以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计较的,谈谈超价奖金的细则,采用迂回的战术,其实这个东西跟进货一样,看把重点放在哪个方面啊,利润是最主要的,哪怕只给开发商卖一套房子,只要有钱赚,也是可以的,你说呢?我觉得你可能是在哪里钻牛角尖了,可以把思路改一下,再谈,具体的东西你的贴里说的也不太清楚,可以加QQ88649060谈,加的时候说明房策天下里的朋友:lol 有的时候你进的货可以以一个很低的价格进来,那看你怎么把利润最大化,也不一定非要在量上面做文章的,你的工作是在老板和开发商的中间找一个平衡点,夹缝中的工作和外交官差不多,双方都有利润可以做,双方都损失有的时候也可以做,你说呢?多把工夫放在佣金的支付细则上,现在很多开发商卖完了都不给钱!:') 我个人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不要过于坚持,因为开发商在保留上有很多不定性,主要是自己留用或者送人等其它原因,代理公司只要在销售前找开发商确定自留房号就可以了!我想对代理方没有什么坏处,如果在这一条上纠缠,对代理到项目都造成很大的障碍了!不要捡芝麻丢西瓜哦! 1、列出保留房号明细。2、保留房销售的后续也得代理公司办理吧?那么保留房部分的佣金可以打8折核算。管他业主是谁呢,只要有钱。
我说两句
这个条款一定要加上,最好是个百分比,我们公司现在操作的一个项目就吃了这个亏,项目的50%都被封了(开发商自己卖),剩下的都是价高位置差的房源~~~~~~~卖的不好,害的现在连佣金都打了对折结~~~~:L 或者在数量上和对方讨论,可以多一点但一定要明确
或者换方式写,保证有多少套可供销售
或者回避这个问题,以后签补充协议,说明每次开盘前,或者每年确定一次可售房源 可以怎么办,人家是给生意你做的,你现在只能跟开发商有实力的人拉关系,把关系搞好,其他就好办啊 你们的想法没错,可以理解,跟了这么久肯定要争取利润最大化。开发商真的坚持的话,我觉得你们可以调整一下,再多拿出一部分房源来给开发商,毕竟人家是甲方。但这个条款我觉得必须得有,而且要体现出具体数字来,不然以后销售过程中会很麻烦,你们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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