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WZ02 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1. 报板计划
1.1 物资管理部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和各种材料、设备的生产、采办周期长短编制项目报板计划,编制计划时应考虑足够的设计管理部评审和本部门招标所需的工作时间。报板计划经征求项目发展部和设计管理部意见后,正式签发。
1.2 设计管理部根据报板计划,适时向物资管理部发出采购指示。
2. 选板及确定招标样板
2.1 物资管理部根据项目发展的市场定位标准和设计管理部的具体要求,开展选板工作。每种装饰性材料、设备的品牌一般不少于三种。设计管理部可随时参与样板筛选工作,并推荐样板。
2.2 各种样板经过设计管理部初步评审后,由物资管理部填写《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样板报批表》,连同样板实物,送设计管理部履行正式评审程序。
2.3 样板评审由设计管理部组织进行,正式评审意见由设计管理部在该表上签署,并返还物资管理部作为招标采购依据;或要求物资管理部按评审意见重新选板、报板。
2.4 如设计管理部对物资无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或因时间紧迫,物资管理部可先行安排招标,在评标过程中履行报板程序,而设计管理部按《投标样板评审表》要求组织样板评审。
3. 招标
3.1 投标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供应商名册管理工作程序》规定。投标供应商名单由物资管理部按本次采购物资的特点及招标要求拟订,报总经理审批,抄报主管领导,抄送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物资采购种类而定)。
3.2 招标文件由采购主管编制。物资以长度、面积、体积、重量计量的,其数量由合约管理部书面提供;以“个”、“套”、“台”、“组”等计量的,其数量由物资管理部自行统计。
3.3 投标邀请函由采购主管拟订,经理签发,抄报总经理和主管领导,抄送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物资采购种类而定)。采购主管负责投标答疑。
3.4 开标由物资部组织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采购物资种类而定)及主管领导参加。《开标书》由采购主管负责填写,经参加人员见证后,复印报至主管领导。
4. 评标
4.1 开标后,物资管理部填写《投标样板评审表》,设计管理部按照样板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并在该表上签署意见或排定名次。
4.2 物资管理部根据设计管理部的评审意见,结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拟订评标报告,建议进一步议标的供应商名单或建议中标供应商,报总经理,抄报主管领导,抄送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物资采购种类而定)。
4.3 中标总价预计或确定为2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直接决定进一步议标供应商名单或中标供应商;2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4.4 需进行一步议标确定价格的,由物资管理部组织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采购物资种类而定)与投标供应商议标。议标结果书面报告总经理,抄报主管领导,抄送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物资采购种类而定)。如有两个以上供应商参加议标,价格最低者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5. 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样板
5.1 如物资供应需有一定的生产、采办周期,为缩短货期,可于征得中标供应商认可后,先以中标通知书确立合同关系。中标通知书由总经理签发,抄送主管领导、物资管理部、项目发展部、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视物资采购种类而定)。
5.2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该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样板即为采购样板。如该样板无法书面描述其品名、规格、系列、质感、颜色或成份的,则需由设计管理部于样板上签名认可,作为物资验收依据。
6. 合同签署
物资管理部根据招标期间公司与中标供应商之间往来函件、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拟订采购合同,按《合同会签程序》审批。采购合同由主管领导签署。
7. 附录:
7.1 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样板报批表(WZ02-01)。
7.2 投标样板评审表(WZ02-02)。
7.3 开标书(WZ02-03)。
WZ03 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WZ03 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1. 机电设备选型
1.1 设计管理部通过施工图纸或工程指令通知物资管理部机电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功能、技术要求及产地属性(进口、合资或国产)(以下简称“采购要求”)。施工图纸如未明确设备上述特牲的,设计管理部应以工程指令形式予以明确。
1.2 物资管理部根据采购要求,选择合适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名单报总经理批准,抄报主管领导,抄送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发展部。
2. 招标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发标、答疑、开标参照《装饰性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程序》3.2、3.3、3.4。
2.2 工程技术部参加开标。
3. 评标
3.1 开标后,物资管理部填写《机电设备投标评审表》,连同各品牌设备资料交由设计管理部评审。设计管理部须对各品牌设备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评价,并在该表上签署意见。只有符合采购要求的设备才能参加评标。
3.2 评标报告、定标权限、议标报告参照《装饰性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程序》4.2、4.3、4.4。
4. 中标通知书
同《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5.1。
5. 合同签署
同《装饰性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程序》6。
6. 附录:
机电设备投标评审表(WZ03-01)。
中海地产评标定标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为更加规范公司的工程采购招标的评标定标活动,更好的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作业指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定标活动。
3.0职责划分
3.1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定标活动,它可以结合工程部的技术标评审情况和合约部的经济标评审情况直接确定中标人;或者先提出中标候选人,再由工程部和合约部与各候选人约谈后再确定中标人。
3.2合约部负责经济标的评审活动。
3.3工程部负责技术标的评审活动。
4.0程序
4.1技术标的评定
见工程部相关文件。
4.2经济标的评定
4.2.1 经济标废标的判定:
合约部在评标过程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重大偏差),可以建议招投标领导小组判定为经济标废标:
A、没有按时足额交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B、投标报价书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有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证明书)签字及加盖公章;
C、投标文件附有我司所不能接受的诸如付款方式等方面的条件;
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涉及到投标报价方面的实质性要求。
如果合约部在评标过程之中发现投标文件在个别地方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情况,但在调整这些不符合后对其它投标人并不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而且不影响我司的利益(细微偏差),则合约部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一般也不判定为废标。
4.2.2“标底”:一般来说,对于每一个招标项目,合约部都应编制标底。标底可以有三种来源:
A、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正式标底;
B、根据我司 “造价分析数据库”再比较实际招标条件形成的“我司测算价”;
C、我司在每一个项目之初编制的“工程成本控制值”相关项。
在合约部形成的“报价分析”中,合约部除了注明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以外,还要注明上述“标底”值,以供招投标领导小组定标时参考。
4.2.3报价分析
合约部在分析标书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A、找出各投标报价书中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再按4.2.1的规定分别处理,然后进行合乎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条件下的报价排序;
B、根据我司的“标底”值对一个或几个最低报价作出是否合理的判断;
C、从经济标的角度初步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供招投标领导小组参考;
4.3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评标
4.3.1经济标被判为废标或技术标被判为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均不能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4.3.2当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
4.3.3评标方法
4.3.3.1合理最低价法: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无因方案及主材品牌不同而产生报价差异的因素存在,设计已经非常完善(方案及主材品牌已定,或虽未定但我司已提供统一的暂定价),一般不需要对技术标进行评审的招标项目。这类项目有:
A、几乎所有的前期临时工程招标项目:临时水、电、路口、设施、围墙、道路,施工场地平整,工地CI等;
B、土方挖填工程(基坑支护除外);
C、在招标前已定好基础形式的基础工程(打桩、人工挖孔桩等);
D、主体工程(土建及常规水电);
E、通风空调工程、变配电设备工程等;
F、室外配套工程中的门牌及标识牌工程、信报箱工程、电话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游泳池工程、道路停车场工程、化粪池工程、微型生活污水处理池工程、园建工程、围墙/大门/值班室工程等;
G、标前已定好设计方案或主材品牌(甲供主材除外)的防水工程、楼梯/阳台/室外栏杆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装修工程(内、外及公共部位)、绿化工程等;
当未确定报送合理最低价的工程采购供方为中标人时,招投标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将造价下浮至合理最低价或接近合理最低价(如优秀工程采购供方)。
4.3.3.2技术标为主、经济标为辅评标法: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以前我司没有管理经验的工程,主要有:
A、特种及“三新”工程:膜结构工程、网架工程等;
B、岩土工程:边坡处理、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
这类招标工程在评标时应重点考虑其技术的安全性、可行性,其次才是经济性。另外,也应比较不同方案(技术标)其下一步优化设计的余地和潜力。
4.3.3.3经济标为主、技术标为辅评标法:
适用于不宜采用4.3.3.1和4.3.3.2所述的评标方法的招标项目。主要有:
A、室内:消防工程;
B、室外:小区智能化工程、小区康乐设施工程等;
C、招标前还未定好设计方案或主材品牌(甲供主材除外)的防水工程、楼梯/阳台/室外栏杆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装修工程(内、外及公共部位)、绿化工程等;
D、在招标前还未定好基础形式需要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工程(打桩、人工挖孔桩等);
这类工程一般设计方案或主材品牌、规格、产地等对报价的影响很大,需要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时对方案、品牌、材料样品、材料来源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以后,在确定方案、品牌等的同时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对于这类工程一般在招标时也应要求对不同方案、不同品牌、不同规格、不同产地等进行多种报价。
4.3.4特别情况
4.3.4.1优秀工程采购供方:
具体规定详见《优秀工程采购供方管理制度》(试行稿)
4.3.4.2约谈(述标):
A、当招投标领导小组不能直接根据4.3.3所述的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时(如要求投标人下浮,或技术标分析与报价分析有重大不明之处等),可以先确定几家基本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然后由合约部组织约谈中标候选人后,再根据约谈结果确定中标人。
B、在合约部进行报价分析时若发现投标人的可比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时,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合约管理部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建议招投标领导小组判定其为废标,否则也可视为合理最低价;
C、对于主体工程施工采购,重大物资、设备采购等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开技术标,在各投标单位就技术标述标以后再开经济标。
WZ04 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工作程序
WZ04 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工作程序1. 议标采购
1.1 采购物资合同金额预计在10万以下的,或属于行业垄断性质的,或市场上仅有一家同类产品供应商的,采取议标采购方式。
1.2 参加议标采购的供应商由物资管理部直接选定。
1.3 样板评审、评标、议标、定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合同签署参照《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和《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2. 零星采购
2.1 临时工程(样板房、售楼部、及其它地盘临时设施等)急需使用,或采购物资金额预计在5万元以下的,适用零星采购工作程序。
2.2 项目发展部和设计管理部可向物资管理部发出零星物资采购指示。发出指示的部门须对该项物资于临时工程的适用性负责。
2.3 零星物资供应商不受资格限制,由物资管理部直接选定。
2.4 物资管理部应要求零星物资供应商正式报价,并视其报价合理性与之议价。议价完成后,采购主管填写《零星采购物资价格审批表》,连同报价资料及采购指示交由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抄送项目发展部。
2.5 零星采购无需签订合同,物资管理部凭《零星采购物资价格审批表》办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手续,或连同物资验收凭据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6 可多次或重复使用的物资,在投入使用后,由物资管理部列明清单移交行政公关部管理。
3.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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