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你同歌 发表于 2007-5-15 14:24

拿地的途径和理由

地产开发,没有土地就成了无米之炊。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国家自然要从可持续发展、有计划发展和综合发展的角度控制土地。可是地产开发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都是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就在一些企业为土地缺乏而犯愁的同时,却有人大片大片地拥有土地或者大把大把地拿到土地。这里有一个策略,就是如何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前提下,找到获得土地的途径和理由。
发展商获得土地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划拨用地。这种行者划拨完全是无偿划拨。这是改革开放初期以政府组织形式,在毫无经验也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的粗放型发展地产。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市国家的一块大的试验田,而大试验田中又分割成许多小的试验田,仅深圳就有22平方公里的南油开发区、10.5平方公里的蛇口工业区、4.8平方公里的华侨城旅游区,还有面积较大的福田保税区和盐田口岸区,以及上步、桑达、华强、鹏基等企业都是以无偿划拨的形式获得土地。目前国内仍有企业利用行政划拨政策大行发财之道。
二是协议地价,政府制定符合国家政策的城市开发用地计划,谁能拿到,用多少钱拿到,看发展上的能耐,或者说是一个企业和政府讨价还价的过程。
第三种获得土地的方式是招标拍卖,然而这种方式很多发展商并不感兴趣。截止到2000年全国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土地的不足2%。因此,如何获得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仍然是一门学问。
一般来说,发展商获得土地都是以城市建设为理由,具体有哪几种理由呢?
(1)以帮助政府市政建设为理由,政府要搞市政建设,可是财政上没有足够的钱,怎么办?只能让一些企业“带资开发”,政府最终以土地作为补偿。在深圳,尝到最度甜头的是天健集团,他们为此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储备。城建、物业、长城等企业也都已带资开发的方式得到过不少的土地补偿。
(2)以老百姓的安居工程为理由。老百姓动迁是国内许多大城市的话题。江闹市区的居民赶到郊区住稍大一些的房子,就可以腾出黄金宝地来。一般是,谁来进行老城区拆迁谁就最大可能获得该块土地的开发权。我们在大连的民权路发现了这样一个占地8万平方米的老区:该区原来有6000户住家,可是1999年开始拆迁,却只为解决300户人口的居住。以安居工程寻找土地的理由竟然如此容易。
(3)为了城市景观。见这是城市的一个脸面,而城市实际上也是市长的脸面,多盖一些期望中的高档楼盘是一件很好的事,自然也可以成为发展商向政府所要低价土地的理由之一。
(4)为地方形象。这是一个特别的案例。大连万达连续四年获得甲A冠军,四年中每拿一次冠军都要无偿获得一二十万平方米的土地,所以大连万达不仅是足球的赢家,更是地产的赢家。至2000年,大连万达已成为大连市三大地产集团之一。
关于拿地的理由,以商之时随意列举,既然拿地知是依据理由,而不是采取法制化、公平化和市场化的竞争方式,那么,也就有了一定的随意性,因为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理由,相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理由。发展商当然也就有了拿到地的理由或者拿不到地的理由。

浮山后 发表于 2007-5-15 14:50

“因为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理由,相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理由。发展商当然也就有了拿到地的理由或者拿不到地的理由。”……这是说些什么?

三国总指挥 发表于 2007-5-16 08:49

这些资料都是比较旧的了

来点新的,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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