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2005 发表于 2007-9-26 12:09

杨红旭:收拾房价疯涨,只须“三板斧”

月全国房价再创新高,9月份由于“金九银十”的传统旺季带动,仍有可能再创新高,尤其是部分热点城市近几个月的房价环比和同比增幅都比较大,明显出现泡沫征兆。在人民币持续加息、美元开始降息(影响外贸顺差)、个贷首付提高等诸多利空之下,房价疯涨更显得危机四伏。政府必须考虑,以合理的、有效的、操作性较强的措施,为发烫的房价泼点凉水。笔者建议:砍出“三板斧”!  
  
  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自 2003 年以来,一直都把抑制房价作为重要调控目标之一,但整体而言,近几年调控房价的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可以归为失败。惟一值得欣慰的是, 2005 年出台的“新老国八条”,使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房价有所回落。但正是始于 2005 年下半年,深圳、北京、大连等部分重点城市的房价加速上扬,即使是 2006 年出台的“国六条”及其“十五条细则”,也没能有效抑制房价偏快上涨的势头。尤其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今年以来,尤其是第二季度,全国许多城市的房价呈现加快上涨态势,上海更是呈现“补涨”态势。
  
  笔者在前面两期中国房地产报的专栏中,分别剖析了高房价的七个原因和房价会否出现拐点的问题,本文接着从调控的角度探讨一下,如何有效地为发烫的房价泼些凉水,吃些去火药。药方有很多,以往的调控政策中已有反映,各路“大仙”出得点子也不少。在此,笔者化繁为简,揪住根本,砍出“三板斧”以解决问题。当然,各级政府若只作李逵“凶相”,却不愿出招,那么,明晃晃的大板斧也吓不着房价。
  
   “一板斧”是增加有效供给。   决定房价的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而供不应求成为近两年大部分城市住宅市场的主旋律,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减缓供应的措施,其作用皆属火上浇油,一味紧缩“地根”,正是前几年宏观调控的重要错误“药方”。只有通过调整供需关系,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房价过快增长的难题。须指出的是,需要增加的是“有效供应”,而非奢侈如汤臣一品、偏远如开车还须一小时的普通公寓。
  
  具体有四条路径可资考虑:一是从总体加大新增住宅用地出让的规模,要让购房者看到希望;二是督促各地政府严格执行“ 70/90 ”政策,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建设一定规模的“限价房”;三是严厉打击囤地行为,切实落实一年不开发罚款,两年不开发无偿收回的规定;四是严厉打击捂盘行为,切实整顿市场交易秩序,上海最近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值得借鉴: 10 天内须开盘,  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  3  万平方米,而且必须在  3  个月内全部申请完毕  。
  
   “二板斧”是抑制投机需求   。举凡楼市泡沫,皆由过度的投资和投机所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发生在海南、北海的楼市泡沫即是如此。从需求角度分析,房价过快增长要拿投资投机需求非理膨胀是问。 2004 年上海住宅成交量超过 3300 万平米, 2005 年剧减至不足 1800 万多平米,“国八条”对上海楼市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作用显而易见。眼下,深圳楼市量价齐跌,背后的故事是投资客正在大规模撤离,由此可知近两年深圳房价的高歌猛进大半属于他们的“功劳”。
  
  合理的自住需求,可以通过增加有效供应予以满足,而对于投资尤其是投资需求,政府必须寻求有效手段加以抑制。有四个办法可以考虑:一是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物业税应尽快开征,对于大户型和单个家庭持有的第二套以上住宅征收累进制保有税,而对于购房之后既不自住又不出租的中长期投资客,还要加征空置税;二是严格落实限制外资购房的相关政策,对于港澳台人士亦实行一人仅能购买一套的制度;三是提高购买第二套以上住宅的首付比例,而且对其停止贷款利率优惠;四是严禁单个家庭保有三套以上住宅(如全国暂时无法信息联网,则至少可在一个城市如此实行)。
  
   “三板斧”是推进住房保障。   住宅保障不仅具有社会保障的作用,而且还有为市场解压的功效。只有建立健全住宅保障制度,才能避免把中低收入群体挤压到纯粹的商品住宅市场,从而缓解商品住宅市场的需求压力。有三条措施可资参考:一是快速扩大廉租房政策的覆盖面,除了占城镇人口 10% 的最低收入群体外,还要把占比 10% 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廉租保障范畴,同时在政策主导的前提下,运作机制要多样化、灵活化,鼓励企业和民间机构参与到廉租房的建设和运作中来。
  
  其二,占城镇人口比重 20% 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注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其占住宅供应套数的比重保持 10-15% 比较合适,目前运作模式比较成熟的香港“居屋”能使六分之一的居民受益。另外,政府还应建立住房租赁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性补贴,引导开发商建设市场型租赁用房,鼓励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拥有一定规模的房源,从而使那些购房能力偏弱却又面临当“房奴”的群体,打消他们的购房念头。其三,限价商品房也是缓解自住需求的有效途径,比较适于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目前仅有部分城市在进行尝试,扩大区域范围和建设规模势在必行。
  
  近期国务院出台了“ 24 号文”,笔者认为这是对住房保障的有力促进,但仍留有缺撼,比如只明确了低收入群体的解决办法,而未提及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保障路径,而事实表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无力承受高房价。而且,经济适用房只定向供应低收入家庭也存在一些问题,将来可能出现低收入者买房住、中等偏低收放者租房住的反常现象,这值得决策部门慎思。

DGH1984 发表于 2007-11-5 15:42

说得好,做起来难!
先说地,土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头,没了这项收入,地方GDP用什么来表现?市长他们的餐费怎么报销?所以地方政府肯定会努力控制土地供应,提高土地价格!从而导致房屋成本合理增加,为开发商涨价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再说税收,这点是最值得肯定的,把投机者排出市场为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一部分人腾出了地方,以前200套房300人买,现在200套房250人买,开发商涨价不赶像以前一样那么嚣张了,但是降价那是不可能的。
再说经济适住房和廉租房,地方政府不可能会多做的,为什么?太简单了这个要地方财政收入啊,本来可以收到的税收,现在没了这不是陪本的买卖吗?所以喊下口号,做下样子就可以了。
不要认为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的国家有多么了不起,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还处于资本注意资本的原始积累期,这是最残酷的一个时期,是穷人你就感激社会给了你一口饭吃,是富人你就变本加利的盘剥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
一个把人往绝路上逼的国家!

lemonvipo 发表于 2007-11-5 15:46

现在抄股票的都不抄了 都被拉过来抄房产了 :lol

LLIUDONGG 发表于 2007-11-7 12:07

房子、车子是税源



以房子、车子为代表的公民财产价值的保障已经出现在胡主席十七大的报告中,这两项是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社会市场的繁荣程度和购买力的体现,又是政府利税来源的重要组成,但凡有点眼光的政府决不会抡起大棒一棍打死。在目前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时期,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规则解决问题,同时又有既得利益团体获益没有摆平的情况下,势必出现政府失声、调控不力、房价畸高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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