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精简优化的客户接待管理制度及接待安排轮次表
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 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销售人员一定要注意,接待客户一定要做记录登记,是作为你接待的依据凭证。
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若不在轮值业务员位置,按原顺序接待。
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必须立刻与A售楼员联络,若A不能来现场,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若当天成交,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销售人员平分,业绩归属A销售人员。若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如出现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销售人员。
已成交的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买房时,新客户提出找A销售人员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轮值销售人员B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B销售人员平分佣金。如当天不能成交,该客户以后则由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若第一接触是销售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来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员A。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员A,以后依此类推。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电话接听客户的,若没有具体预约的(留下客户姓名,预约看房时间,并向客户留下自己的姓名),客户到现场后,依然按轮次表接待,若有预约的,由谁负责预约的销售人员接待。
销售人员A正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人销售人员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B轮见,两销售人员不存在分单。
销售人员A因为私事外出不在场,而轮见其见客户,可由下一位轮见,该销售人销售人员A视为轮空,下一轮才能见客户;如果因为公事外出不在场,则优先其接待新客户。
轮见按轮见表顺序进行。如出现轮错或抢客现象,则该销售人员所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业绩归原应接待之销售人员。
若上门客户是销售人员的亲属或朋友,则其资源权应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若该业务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通常,销售员对老客户资源的拥有不可能无限期。为了使销售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糸、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其拥有客户资源的时效为三个月。但客户资源中不泛犹豫型客户,成交过程较慢,这类客户在三个月后重新登记,登记表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该销售人员才能重新获得对此客户的拥有权。
如看过的客户又过来看,以前未做客户登记,又没有销售人员认出来或客户也记不清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归属轮值销售人员,以后再记起原销售人员的,仍归属此次轮值销售人员,原销售人员归属无效。
销售人员在成交后,要求由下定、补定跟进至客人签约、催款、全额房款付清为止,期间需配合相关部门同事共同解决客人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所提出的问题。销售人员如不能亲自到现场跟进,则必须联系销售经理安排同事帮忙跟进,如无出现特殊状况,佣金由原销售人员享有。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原则上要求销售人员亲自回现场跟进。
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并与其他销售人员无电话预约,则由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人员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有约业务员接待;如有约业务员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销售人员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人员,计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轮值销售人员算义务协助,不做轮空处理;如该客户不一定为交定金而来,因轮值销售人销售人员作到位使其当场缴纳定金,该客户应归属轮值销售人员,计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一次。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业务员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则轮空处理;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人员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人员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人员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选择接或不接新客户。
正接待投诉客户的销售人员,按轮空处理。
表明非客户身份的(推销、广告,找工程部,接水,同行者在大厅里确认),或施工方、发展商等合作公司的不算接待客户。如果客户实际只为了了解公司的其它资料或为踩盘,则该客户不计入该销售人销售人员所接待的客户,该销售人销售人员继续按顺序轮见。
如客户进售楼处,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
如一个客户接待时间较长,业务员已排过一个轮回,不做轮空处理。
如有多个客户要买同一房号,由销售人员按照“谁先交钱卖给谁”原则做客服,额外交代暂留的除外,不允许销售人员发生争执。
预约客户指:客户进门时声明或经轮值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问询得知,曾经来访并认出或说出业务员,未来访但知道电话预约业务员的。不做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无论是否应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均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之后按原顺序接待。
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以作为今后售楼员结算奖金的依据。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
超过登记有效期(即超过三个月),再次接待该客户则视为接待客户一次;在登记有效期内,该客户再次到售楼处,可重新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登记有效期可重新计算。超过登记有效期,由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并成交,奖金算给成交的售楼员。
售楼员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不得因义务协助而争单,当同事的客户来到售楼现场,而同事又不在时,其他售楼员应帮助接待,并设法促成交易或帮忙办理其它手续。对此类协作,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
抢单:销售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销售员。
撞单:多名销售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销售员在得知与其他销售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公司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不经营销部指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
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只限于和客户有预约,不得按轮次表接待。
因公事接待轮空,可补接,其余情况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可与项目经理议定。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销售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销售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销售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销售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如有归属暂未清晰的客户,原则上以第一次接待客户的业务员为暂时归属,销售管理人员划定归属后,按划定后的归属接待客户;禁止因客户归属未明拒不接待或怠慢客户,如有发生将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给予50元罚款。
因业务员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归属。 遗憾,表格不知如何粘帖,随便请教大家,本人对轮空处理这个概念比较模糊,谁能解释清楚
注:“ v ”表示已接待新客户 注:“ O ”表示已接待老客户
第 页 可以!!但是我建议如果有老客户来了有排轮末为的业务员接待不是更好??? 要想决对的公平几乎是不存在的, 不错,支持 谢谢,受用了
比较详细,顶了。
借鉴有利于提高 :victory: 正好派上用场 哈哈谢谢 写的好啊 我几乎一个字都没改就用了,谢谢 辛苦了 这种模式与祈福的非常相似,但是祈福的销售人员仍然会发生很多争执,原因是有些情况是很难鉴定的,甲一口咬定这样,而乙又一口咬定那样,很难下定论。其实一切纷繁复杂情况的产生都归咎于人复杂的私心,所以才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但是如果制度得不到执行,或者不被员工了解都是一文不值的。例如祈福辉煌台,有着很完善的接待制度,但是仍然发生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一般都是主管或者经理是不知道的),原因之一是销售员还未熟悉接待制度,或者常常被一些旧员工忽悠,甚至被一些销售主任(主任须接待客户,但又管理销售员,很容易造假抢单)明目张胆地抢单!原因之二就是管理者失职,销售主管或经理平时不需接待客户,其责任应该是接近基层员工,关心员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而实际上哪个管理者负过这样的责任,而售楼部的问题往往都被哪些组长,主任什么的封闭了。针对以上情况提出简单的解决办法:一、注重培训公司制度,让销售员完全理解制度,管理者不是高高在上的,销售员可以直接向其反映问题;二、管理者勤于了解基层,擅于监督,不要常常躲在办公室里隔绝与销售员的交流。谢谢,表格呢?
我也要表格,可以发到我信箱[email]272702927@qq.com[/email]谢谢 了 谢谢分享,顶起! 不要奢求绝对的公平,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无法操作的。天平是可以倾斜的,但是,可以对事倾斜,不可以对人倾斜。比如说,下属的员工,可以对每周或每月销冠做出倾斜,但不能对特定的哪个人倾斜,这样,就算仍然有不公平的地方,至少也能让人信服了,其中的好处,慢慢口味,做了就会发现的,不信就试试看 谢谢 啊 不错 发个给我[email]AHXSW@126.COM[/email] 东西很实用! 勉强 很多条意思重复 不够精炼不过还是感谢分享:handshake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啊
写的很详细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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