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6808 发表于 2008-1-29 13:58

如何跟学校联合开发?

学院迁址,旧址100左右,需要需要联合开发!
我是开始商,应该如何操作,老板说这种地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请教高手~

wkh 发表于 2008-1-29 14:30

这个好像就是地产分类里面的教育地产 具体怎么操作还不清楚 关注

堕-天使 发表于 2008-1-30 15:50

首先要清楚其中的产权归属啊,然后是合作方式,即便是联合开发也是有N多种联合的方式,如果没有各自相关的条件要求,真的很难讲如何合作的。

主要注意下目前的项目进展程度,是还在前期谈判,还是已经合同敲定处于项目准备阶段,如果是谈判中,可能就要来思考一怎样的方式了,但是如果合同已经敲定,那就按合同进行呗!

呵呵

8286808 发表于 2008-1-31 16:08

在谈判中.....

枫叶一片 发表于 2008-2-23 09:27

应向当地土地局请教

枫叶一片 发表于 2008-2-23 09:28

不论什么样的合作,土地是第一位的.

最怕孤单 发表于 2008-2-23 21:46

我曾经看同行操作过两宗,一宗是产权归学校,以学校自建的名义开发,税收据说会省很多。一个是以地换地,并补钱!

不过从前年开始,教委会把学校的商业用房全部收缴,自己没操作过。。。。

周硕西安 发表于 2008-3-15 11:44

不懂的问题就要顶上去

学习学习

过客or归人 发表于 2008-3-15 16:31

是拿地做筹码,还是经营权做筹码N年后产权归校方。运作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具体看你们是怎么谈的 、。

夏张华 发表于 2008-3-15 20:18

这个属于教育用地 产权明晰吗?

房策族 发表于 2008-3-15 21:19

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原来是教育用地,学校搬迁后应该按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性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与学校谈合作。

yinzhi1979 发表于 2008-3-18 14:55

关注!

芒果核 发表于 2008-3-19 16:51

楼主提的是联合开发?按鄙人之见,这与教育地产不是同一回事吧。
学校迁址后,原有用地(一般均为划拨地)政府应该收回盘整后重新按规划要求进行出让,若学校可以以各种理由(如新学校的筹建资金不足、教师宿舍紧缺等等)为原有用地争取到自主灵活处理的机会,则可以向政府申请招募投资商投资对原有用地进行改造开发。
用地手续必须要得到政府配合,投资商或开发商投入相应金额补交用地性质转变(划拨转为商业或住宅等性质)的费用,开发完成后学校按双方商定的利益分配模式分享现金补偿或商品房等实物补偿。
这种情况在发达大城市已比较少能行得通,因为政府不缺钱补偿予学校,他收回盘整后出让能拍出更高的价格。
而且这类项目用地在开发过程中权属如何归置也是重要问题,是先归学校,开发完成后确大权到开发的项目公司,还是一步到位归到开发的项目公司,学校会希望他的利益要得到保障先归学校,投资商会希望归到项目公司好融资。
暂时想到这些,抛抛砖头。

路见不平 发表于 2008-5-27 14:26

技巧

1\ 用地性质转变2\ 学校以各种理由改、扩建,3\补交各种费用4\和投资商签订风险开发协议5\不公开销售6\到房产登记时按学校职工名义。

79a3 发表于 2008-5-27 15:29

教育用地如果不变更土地性质是不可以开发的
考虑土地置换的办法
学校需要跟你们合作才可以
新地有你们负责购买建设,旧址可以交你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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