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怒了,开发商被冤枉啦!
前些日子,一对中年夫妇(职业:商人)在公司定了40平小户两套用于投资 夫妻双方名下各一套 单价:3568/平方 按揭。公司承诺:按银行(指定贷款银行 浦发银行)规定两套房均可办理三成首付贷款且享受银行下浮利率执行。但在办理过程中有关二套房的认定银监会又再度重申以家庭为单位,故其中一套房屋必需再提高一层首付 方能获得银行贷款。 问题:现在客户不愿增加首付 称将加重经济付担 并会产生更多利率损失 客户提出退房要求 且需按3700/平退还已付房款,理由是现在该套房屋公司定价为3888/平。公司方却认为很冤枉,拒绝了客户要求,并限定时间让客户补足首付,否则房屋另行出售,理由很简单,公司只是按银行规定告知客户,并未恶意欺骗,导致此问题出现纯属不可抗力因素 因此拒不承担任何现任个人则一方面同情客户遭遇 另一方面又不耻客户所提出的无理要求 在此想了解了解各位对此事的看法 究竟谁有理谁无理? :handshake 这种客户,冷处理! 别搭理他.
这样的大概是来抢劫的
说到哪他也不赢的 公司做的对 没有违反任何条款 让客户自己去权衡 他会转过来了
另外开放商也请银行想想办法 看有没有漏洞可以专 实在没有就要客户自己想办法 但是有时间期限的 [quote]原帖由 [i]skytxm[/i] 于 2008-6-27 16:40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72026&ptid=96882][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公司做的对 没有违反任何条款 让客户自己去权衡 他会转过来了
另外开放商也请银行想想办法 看有没有漏洞可以专 实在没有就要客户自己想办法 但是有时间期限的 [/quote]
如果是在深圳是绝对找不了关系了,因为现在国家那边对深圳这边的银行控制贷款方面卡得很死,我们就曾经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由于客户是买大面积的两套房子,结果其中一套贷不了款,所以公司在旗下开发的另外一个楼盘说服客户转了定金去那边买。其实错不在公司,国家这段时间对房贷的政策一天一个样,谁能够有政府变得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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