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小庄 于 2008-5-4 09:11 发表 
其实许多出色的创意来自甲方。我就是一个文案,做的好就做文案。做不好就回家种地,就这么大事情。嘿嘿。
小庄也是会写的产品的。嘿嘿。
我一直以为,作为甲方的广告服务商,我们有义务为他们决定道路的方向性,且有义务在发现他们方向性错误的时候指正他们......
以上这一点是我们公司尚未做到且许多广告公司都尚未做到的,但是,我们该朝着这方向去努力,不是么?
我们要的结果不过是个"帮助他们把房子卖出去,且卖高价"......为什么?因为你的工资就来自于这多出来的部分!甲方有盈利才会让广告公司挣那区区几万最多不过10几万的月费!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甲方是开发商还是经纪公司,如果是开发商那么很正常,很多开发商现在叫KFS以前说不定是蛇头种地的卖鱼的弹棉花的~他们的想法确实出奇,但你不是,对么?
拿出点专业精神来,哥们儿~
做的好就做,做不好就回家种地,那你跟这浪费的是啥呀?呵呵~
当初那么辛苦的来北京,不会就是为了撞了南墙再回老家种地吧?对不对......我现在只觉得,通过这件事我再次验证了一个真理,网络上的sth.太不可信,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