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以,不要乱模仿
之前刚写过一段关于意识形态广告的
你还是别意识形态了
自从意识形态劲风吹来大陆之后,文案们便豁然开朗起来,“原来文案可以这么写地!”,惊喜之余人人怀揣二斤梦想,三两辞藻,添油加醋鼓捣起来,个个型散神更散,呓语般文字传遍中华大地。
意识形态好写也难写。好写之于那些有料之人,饱读诗书,身处文化尖峰,用异人之文字戏谑大众审美,以独立之意识开拓思维先河。他们不受广告规则约束,不理会受众情绪,以个性态度完全湮没了产品利益点、受众喜好,此之为好写,颇有些天马行空的味道。
不好写之于那些料不足者,徒学其表,不知文字动人之处在于内容而非形式,没有对消费文化的深深洞悉,没有对时弊的针砭批判,不能做意见领袖,凭什么领导、凭什么给消费者洗脑?如梗在喉的文字和坑坑哇哇的句式不是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对文化的贡献大于对文案的贡献,可能是我的枉自揣测。意识形态,际遇好的便受了大众追捧,可这全没有可测性,也并非各种产品,各种品牌文化都能套用。这是在正确的消费领域,正确的时空,正确的人的一种特例独行的冒险主义广告。它是文案不仅从形式上,更从根源上要求个性化的呐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刚从“我们”转变为“我”时代的社会,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可是、但是、终究领袖并非人人能当,练好笔前,请别让这样的文字出街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