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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入行3年,有点自己的拙见:
代理机构想的应该是怎么样能全面的在发展商面前提供最全面的业务体系!不单单的是策划和销售!更应该在资金的运做上能提供一定能力的融入!我知道我说这话会有前辈笑话我的!我说的是基金性质的运做模式!可以在短时间内为发展商提供支援!
我个人认为走兼并路线是不现实的!代理商不象开发商那样以钱来赚钱的!提供的服务是无须大的资本运做的!还有就是大家到知道的,按赚钱的比例来说,代理行比开发商要赚钱些的!所以代理商更多应该是考虑更长远的发展战略!所以为发展商提供资本的运做模式是最能和发展商形成战略同盟的!当然这也意味这要更大本身的资本注入!但风险始终还是比发展商要小好多!
是代理商走专业模式就够了!太过冗杂的代理机构程序也是复杂的,就弱化了代理商快捷的巨大优势!最重要还是要归结为,全,专,精.
纯属小弟愚见,勿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