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知识

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有关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下简称合同网上备案)?
    答:合同网上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后进行预售或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通过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在网上进行合同确认和打印的行为。
    二、如何进入网上青岛房地产网站?
    答:1、登陆:www.qdfd.com.cn
    2、直接进入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确认在网上实名搜索“青岛网上房地产”进入网站。
    三、合同网上备案有何法律依据?
    答:合同网上备案主要法律依据有: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广大市民想具体了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规定的,可以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
    四、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有什么好处?
    答: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完善和运行,将便于掌握全市房产总量情况,特别是改变过去未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出售但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商品房纳入监控范围的状况;可以有力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行为,有效制止个别开发企业随意更换房屋买受人制造虚假销售情况、一房多卖欺骗消费者以及假买假卖恶意骗贷等行为;可以实时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进程与房价情况,及时向广大购房百姓公示,透明房源和销售信息,有效抑制恶意炒作、盲目购房、房价起落无序、影响社会心理失衡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有利于及时发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准确判断市场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控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对市民而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房源通过系统外网网站统一发布展示,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有效地制止了炒房行为。购房者不再盲目跟风购买或等待观望,降低了入市风险,有利于引导房屋理性消费。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交易行为的全程监控,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提前介入管理,加大维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工作力度,让市民放心入市,安心交易。
    对开发企业而言,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不仅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集中展示房源信息的统一平台,拓展了售房渠道,宣传了开发建设的产品,而且有利于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降低开发企业的从业风险,推进房地产市场良性竞争环境的建立,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合同网上备案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答:根据《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具体工作。
    六、实行合同网上备案的范围是什么?
    答:合同网上备案经过升级改造完善后近日在市内四区施行,以后逐步扩大到“五市三区”。具体规定如下:
    1、凡是2005年1月1日之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销)售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合同备案系统进行签约备案。
    2、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的,仍按照以前的办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七、原有示范合同文本(印刷品)是否继续使用?
    答:根据市建委、市工商局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青建房[2005]32号文件规定,凡纳入网上销售的商品房,进行网上销售签约时,均使用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统一提供的电子合同文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和认购协议)。
    八、市民在网上购买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后,是否需要公布市民姓名及购房情况?
    答:青岛网上房地产在网上发布的是我市现有的房屋销售项目以及各项目即时的销售情况。对于涉及购房人隐私的信息(例如:购房人姓名等)将不在网上发布。如购房人确需查询自己购房的有关信息,则需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有关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九、购房人通过合同网上备案购房主要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购房人通过备案系统查阅需购房屋权属情况。
    2、购房人应详细阅读备案系统上显示的示范合同。
    3、购房人应与开发商详细商洽合同内容。
    4、合同确认后,购房人要设置密码并妥善保护,防止他人获取。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购房人的是:一定要妥善保护并牢记设置的密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忘记了密码,购房人需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重新设置。
    十、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后,是否可以对合同的条款再进行修改?
    答:合同网上备案已经双方确认后,不能再对合同进行修改。但交易双方可将已打印的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合同注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的合同及设定的密码,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所以,对约定的合同内容,在双方签字确认前应该慎重,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十一、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后,如需撤销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答:由交易双方持已确认的合同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撤销合同申请,经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的合同及签约时设定的密码,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原有的合同。
    十二、网上备案系统是否对每套商品房交易都要查询,不经查询直接进行网上备案可以吗?
    答:在网上备案系统上进行的合同签约,都要对其权属信息进行查询,经与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数据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该房屋属可售性质后,系统才能接受相关操作,为了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系统作了锁定,不经查询不能直接进行网上备案。
    十三、当事人如何确认合同网上备案已经完成,并且已进入登记申请程序?
    答:在网上查询确认该商品房属可售性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将已经确定的交易内容在电子示范合同文本上进行填写;填写内容经双方校核无误(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商品房的路名、门牌、室号、面积及其他需要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提供密码后,再通过电脑确认;电脑确认后开始打印销售合同和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然后双方在下载的销售合同和申请书上签名(盖章)。至此,可以确认网上备案已经完成,并且已进入登记申请程序。
    十四、在青岛网上房地产进行交易的每一套商品房,逐步将在网上房地产网站上公布,并用五种颜色来代表每一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这五种颜色分别代表什么?
    答:网上房地产网站用五种颜色来公布代表每一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其中:
    红色标志:代表此套商品房已被购房者买走,购房者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预售或销售的登记手续;
    黄色标志:表示此套商品房已经签定预售或销售合同,但购房者还未办理登记手续:
    绿色标志:代表该商品房已经批准预售或销售,消费者可以购买,该商品房售楼处无权拒绝消费者的购房要求;
    粉红色标志:代表该商品房己被预订,并签定了定金合同;
    白色标志:代表该商品房未被批准可以预售或销售,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五、“青岛网上房地产”提供的主要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青岛网上房地产”以建立“数据中心”、“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以房地产登记为基础,以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向房地产企业、相关机构和市民百姓提供一手房、交易统计、产证办理、服务指南等主要服务。其中“一手房”提供的内容主要有:通过房源查询,提供所需查看的上网项目楼盘的地址、销售情况、销售价格、房屋类型、面积、楼层、朝向、户型等信息;“交易统计”提供的内容主要有:各区市和各区域中各类房屋的可售情况统计、成交情况统计等内容,可售情况统计包括可售套数、可售面积统计,成交情况统计包括今日成交统计、今年成交统计和上月成交的情况等内容;“产证办理”提供的内容主要有:受理的各业务类型、办理各类业务所需提交的证件、办理流程和各区的业务办公地点等信息;“服务指南”提供的内容主要有:网上公告的各类信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投诉建议和网站的使用说明手册及各类合同和表格的下载等内容。

楼主: youpan980328 当前离线 发表于 2006-3-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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