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49号贴
情况有些复杂,每个地区交易流程的情况不一样,这件事在郑州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在郑州银行按揭手续是要拿产证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抵押手续,这件事不可能发生。
如果我在上海,我会了解业主的原产证是否还在中介公司,
如还在中介公司,我的观点是业主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客户的经济损失,并要承担合同欺诈的责任;中介公司有一定的失职的(中介公司的客服人员应催促双方办理交易)。
如产证不在中介公司,则证明中介公司和业主一起一房二卖,恶意串通,损害客户利益。双方应负连带责任,赔偿客户损失。
拙见以便抛砖引玉(因为每个地区不一样,我是按郑州的流程理解和思索,有不当之处请朋友给指出)
郑州老丁
[ 本帖最后由 郑州老丁 于 2008-5-16 21: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