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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仲兵法之《守门神》--构筑防止利润流失之门店防火墙

本主题由 大雪无痕 于 2008-5-23 22:34 设置高亮
房老师就是不一般,期待好好研究您的书~~

(原创) 房仲兵法之《守门神》--构筑防止利润流失之门店防火墙(15)

业主“一房二卖”,中介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回放:

   2008年1月份,来上海工作不久的赵女士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一套中意的房源,并与出卖人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为表示卖房诚意,周先生将自己的房产证原件交给了中介公司保管。合同签订后,赵女士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办妥了银行按揭贷款,可此时周先生却以种种理由,一再拖延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想到周先生的房产证还押在中介公司,赵女士倒也不太担心:“最多晚几天办手续,问题不大。

   一晃两个月过去,赵女士有点坐不住了。打电话和周先生约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周先生却总是含含糊糊的,后来索性关了手机不接电话。无奈之下,赵女士向一位当律师的朋友咨询。朋友连忙带她赶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这套房屋作了产权调查。这下,赵女士傻眼了:这套房屋居然已在半个月前换了“主人”,周某已经不是这套房屋的产权人。

赵女士认为,中介公司为其介绍了不良房东,在居间活动中未尽到居间义务,因此,将中介公司和周某告上法庭。


法务分析:

1、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也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但周某可以通过补办房产证方式取得新的权属凭证,因此,保管房产证后房屋仍有被再次出售的可能。

2、中介公司向赵女士提供的房源信息并无不实之处,保管房产证过程中也未有过错,因此中介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3、周某在与赵女士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另售他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门神支招:

1、业务人员日常操作中,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单纯轻信房产证

2、如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时间,应该在转定时或签约时做产权调查,如是晚上或房地局的非工作时间转定,让房东写好书面保证,保证无不能交易的情况,如果有,其要负法律责任,而且最好是保管定金,待第二天产权调查无误后再转交。

3、最好让客户在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的复印件及产权调查单上签名,留下曾经查验过的书面证据,以便更好地证明中介公司尽到了审查义务。

4、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若出现上述问题,应以法律依据先与房东沟通,退还已收取客户的房款,以缓和矛盾,然后再协助客户追诉违约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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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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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仲兵法之《守门神》--构筑防止利润流失之门店防火墙(16)

法院查封, 用下家首付解除查封,中介公司如何防范风险?


案例回放:

   在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下,买卖双方签订了三方居间协议。客户王某支付10万意向金,经房东马某签收后保管在中介公司。三方居间协议约定,3月31日之前将设定在该房产的法院查封解除,并约定于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马某需要8.3万元去解除法院查封,经王某书面确认,同意从中介公司保管的10万元中拿出8.3万元直接划入法院指定帐户,用于解除马某的房屋查封。该笔钱款划进法院指定帐户后,法院开具出以中介公司为付款人的代管款收据,但承办法官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担保函,方可将该房屋的查封解除。


到你出招了   到你出招了   到你出招了    到你出招了   到你出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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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l1984456 鲜花 1 个 人气 + 10 2008-05-20 05:59:03
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不可以作为标的物来签三方的,而法官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担保无非就是怕房东在解除查封后会有异动而不能保证买方的利益。
这东东怎么处理说容易也容易要我做我可以担保,但之前我得跟房东签定一个担保协议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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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现象之一:有一业主收好了定金,后买受方不愿意购买,估无法按时签定买卖合同.后业主以买方不签约为由,要求从中介拿走之前保管的产权证书.中介无奈返还了产权证给业主,但业主方也不书面催告买受方签约,而以定金协议的最晚限期为结点.待到期次日业方另售他人,当日原买受方以一房二卖为由要求业方赔偿定金.请问法院会如何处理?中介有无过错?
望楼方赐教!
东西不错!支持下!学习!顶!
QQ 284353325

败在"看房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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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经本公司一业务员带看了一物业,后经其他公司成交(原因房价没谈下来,其他公司为他折佣).后本公司收集好所有证据上诉法院追讨佣金!
败诉:原因带看确认书的的签字是他父亲,而买受产权人是儿子.而我司无证据证明其儿子也是通过我们看房子的.后败诉.
心痛啊!望各位支招!!!!!
大家能积极接招,其实,在对比过招的互动过程中双方都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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