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岸兄,曾经看过你的一个帖子,得到启发,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尝试一下,提升购买者附加价值: 本来你这些会所的东西就要开发商自己配备,何不成立一家物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根据你添置这些东西的价格来定),然后经营场所的租金是终身免费归这家物业公司,这家物业公司还负责楼下商业的的物业管理,这两块(楼下商业和楼上会所)的收益全部归这个物业公司.这样一来,基本上是相当盈利的一个机构.这个机构何必让别的物业管理公司赚呢?不如做为噱头,自己招人来管理,由所有购房者做这家物业公司的股东.自己的物业公司为自己服务,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而且这样基本上可以保证居住方面不要付物业费,甚至可以每月或每季度有钱领........当然,还有很多细节的操作是很麻烦的,可以做成股权转让的形式,根据购房面积给予相应比例的股权,而这些股东,最坏只承担每月X的管理费,其他亏的由公司支付,但这基本上不可能亏的,只有赚多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