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个人住房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按12%税率缴纳房产税,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税率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按合同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同时,按税法规定,房屋租赁的相关税收应当由出租方缴纳。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纳,承租人可代纳税人缴纳。但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承租人商铺经营期间要按当地有关规定交纳象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