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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过去2006年 望望未来2007年

看看过去2006年 望望未来2007年

2006四大推手抬高房价

  2006年,国家从调结构、征税收、控土地、紧信贷等环节调控房地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尽管“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2006的房价仍“逆风飞扬”。

  地价如“脱缰野马”推高房价

  今年,各地“地王”、“楼王”频生。9月上旬,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地块报出58.89亿元的高价,创历史纪录。按此计算,楼板价就高达11300元/平方米,而离它不远处的新楼盘均价为9700元/平方米。下半年以来。杭州“新地王”挂牌起价就30亿元,此前,南京诞生了总价14.95亿元的“地王”,楼板价在8000元/平方米以上。广州、深圳、珠海的地价也越拍越高。

  “地价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不受控制。”开发商潘石屹说,“土地供应量减少”、用地成本提高之类的信号刺激了房地产商高价拿地的狂热,而这一次的成交价又成为下一次土地拍卖底价的标杆。

  尽管有关部门解释,提高用地成本不会对地价产生太大影响,但开发商宣传“水涨船高”、“羊毛永远出在羊身上”,土地成本提高将导致商品房成本上升的预期。

  事实上,“地王”的诞生意味着这一地区的房价有了一个新的标杆作为参照向上攀升。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开发商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制造房价上涨预期,结果房价的涨幅比地价的增幅还大。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出现了:即使限制了套型面积,也阻止不了房价的拉高。另一方面,房价上涨对于地价又具有拉动作用。正是对未来房价更高预期,开发商竞地时才愿出更高的价。于是,房地产在拿地环节就陷入了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中。

  需求“人为过剩”拉升房价

  今年以来,房价涨幅居高不下的城市,供小于求的局面没有改变。造成需求过剩的因素主要有:保障不到位,大量中低收入者被裹挟进房市;投资手段匮乏,买房仍是多数手有余钱者的理财方式。

  截至9月底,全国尚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紧缺,大量实力不济但住房需求强烈的中低收入阶层被裹挟进市场需方行列,致使房市整体供求仍偏紧,房价攀升。根据东部地区商品房均价和人均收入,70%的城市居民没有购买新房的能力。房价的持续上涨造成广大中低收入者超越个人经济能力地恐慌性跟风。

  城市化加速引发大规模被动性需求也是导致住房消费居高不下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银行松贷支撑购买力

  由于获取存贷款利差仍是国内银行盈利的主要模式,收益稳定、坏账率相对较低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成了各银行争夺的焦点。银行放宽贷款条件,客观上为楼市购买力提供了支撑。

  下半年来,先是五大银行对优质客户执行下浮15%的优惠房贷利率,紧接着,光大、兴业、深发展等股份制银行推出鼓励房贷新措施,如调整固定利率标准、以存抵贷、放宽借款人年龄限制等,房贷年限最长可30年,65岁以下申请人均可获贷。此前个人买房在信贷方面的诸多约束,在放贷大战中已被突破。

  分析人士指出,资本流动过剩客观上对购买力起了强势支撑作用。资金成本的低廉,让一些投资者敢于借用银行资金作为个人理财的财务杠杆,让存款者为自己投资房产“贴息”。

  “房产势力”导致调控悬空

  不久前韩国政府公开承认,高房价是强大的“房地产势力”哄抬的结果,这个判断值得我们警醒。房价逆调控飞涨的主导因素,正是强大的“房地产势力”———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部分开发商和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食利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表现一,地方政府仍然深陷在房地产经济中难以自拔,职责未履,与市场的边界至今没有厘清。这就是为什么中央有令难行:各地住房结构调整规划必须在2006年9月底完成,结果全国竟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按时公布住房建设规划。

  表现二,一些地方言行不一,嘴上谈“调控”,暗里在托市,在房价问题上喜高恐低。一个典型的表现是: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国税总局明确要求课税20%,结果,有的地方在实际交易中,几乎只按1%或2%计征。

  表现三,在东部一些城市,新楼盘申请预售时,如定价低于周边楼盘售价,反而申请不下来。主管部门也不明说原因,就是迟迟不批,直至开发商将价格调高。分析人士判断,这是借担心价格过低“扰乱市场”之名,行托市之实。

  业内专家指出,正是上述市场和非市场的四大推手助推房价“且调且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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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房产市场四大悬念

  畸高的房价、过快的涨幅、膨胀的利润……200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桀骜”与“任性”让社会公众饱尝苦涩滋味,更为其2007年的走势铺下无尽悬念。种种迹象表明,有四大因素的效应将会在明年陆续显
现,并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悬念之一:政策层面会否再亮“利器”

  12月16日,国家某部委一位负责人的发言引起政策分析人士的格外关注。

  “有关方面正研究采用多种手段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包括在住房的保有环节实施征税。”这位负责人说。

  事实上,伴随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投机行为的盛行,国内相关税收环节的不完善乃至缺失问题日趋明显。专家指出,国外十分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的征税,而我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涉及税种近乎空白,“零成本持有”的特征非常明显。

  一个越来越普遍的共识是,由于物业税迟迟不出台,客观上助长了房地产暴利和投机行为的盛行。房屋持有的低成本不仅引发购房者“贪大求阔”,更直接导致多套房屋持有者待价而沽,造成北京等地二手房市场房源充足,却交易严重低迷的怪现象。“利器”的针对性和作用力显而易见,政策信号也已释放。

  悬念之二:前期调控效应陆续“浮出水面”

  面对房价飞涨的严峻形势,仅从去年以来,国家就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但相当多数的城市房价却依旧“扶摇直上”。

  专家指出,由于国家前期宏观调控政策的着力点包括住房建设规划、经济适用房建设、新开工项目比例等,周期性特征非常明显,效果的显现必然需要时间。

  根据国家在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年度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在建项目的陆续入市只是其中之一。来自国家和相关部委的信息表明,明年,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是一场“重头戏”,重点是加快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廉租房制度,着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日前,建设部发出“最后通牒”:目前尚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务必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

  悬念之三:面对调整,地方政府“角色”咋变

  在飞涨的房价和膨胀的房地产业中,部分地方政府近年来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由于自身利益和眼前利益,过多过深地介入房地产业,往往置中央的部署于不顾,使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大打折扣。

  自2007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提高征收标准将带动征地成本增加,有效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从而直接抑制用地扩张冲动。”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另外,新政策还把那些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征收范围,这无疑又给地方政府牢牢套上了“紧箍咒”。

  和利益调整齐头并进的是“严厉问责”。2007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分析人士认为,从今年9月的国家十部门联合检查各地调控效果,到即将开展的专项督查,表明中央政府问责的“剑锋”已明确指向“政策执行力”。在“齐心协力”地落实楼市调控政策问题上,地方政府责无旁贷。

  悬念之四:市场本身酝酿“变局”

  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的一年,房地产业内部也将承受着调整和变局。

  一方面,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银根”、“地根”的进一步紧缩等将使国内相当一部分开发商面临空前的“资金链”和“拿地”压力,行业内的“洗牌”将加剧,市场的“逐出效应”将会显现。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业中的“优胜劣汰”、企业间整合将会成为常态,品牌与实力竞争将成为房产市场的主题词。

  同时,随着国家“将90平米以下中小套型作为主流产品”战略的实施,国内住房消费模式、建设模式的转变将改变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并重构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体系。

  2007年及今后的房地产市场将不再是“疯狂游戏”的舞台。非法预售、虚假宣传、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恶疾”将受到空前严厉的打击。

(end)
不错,谢谢分享!
开阔了视野!
很不错的总结。。有意义
谢谢共享
胜读十年书啊
值得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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