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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土地证抵押融资的问题,案例,请教!

本主题由 东海岸 于 2007-5-23 09:21 设置高亮


学习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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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你的问题的讨论:
1)关于小证,实际操作中,你在办理土地证时控制性详细规划肯定是经过审批了的,700亩土地已经被其中的路网分割成了若干个地块,土地证是按地块办理的。因此,土地证会有若干个,不会按100、300亩这样操作。”
关于这点有不同意见,因为在国土证中,道路是以道路代征地体现,只要在建设期间,退足红线。而版主提出国土证由道路来划分的话,这个说法是不太准确的,不知是不是有地方规定?反正大国土证分成若干国土证是可以的。
35%的资金是你准备销售的时候,你需要提供的资金投入量,按照你现在土地的价格,只要你提供出相应的验资报告,应该是达到要求了,后期的资金投入,只需用一期的收益,就可以滚动开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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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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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各位,学到很多。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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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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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非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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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学到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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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我来说说



第一个问题,土地的分宗是允许的,所以不必担心会按照一个大的土地证无法分割;
第二个问题,资金的筹集你集团公司采用借款的形式出了7亿,实际就是用于项目公司购买土地用途的,在账面上和资金运作上这种操作方式很通行,那么这算作项目公司的债务而不能算作自有资金,要想达到项目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开发的35%,可以用注册资金,也完全可以将土地进行抵押后偿还集团公司的借款,然后变成自有资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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