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2007-01-31
30日,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根据《规划》,北京要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用地,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公寓和市场过剩物业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用地供应。新城建设在疏散人口的同时,不能进行土地过度开发。
按《规划》,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构成首都核心功能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构成中心城功能拓展区。新城发展协调区包括昌平平原地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和房山平原地区,是疏散中心城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区域。
土地开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