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下的反腐新突破口
一方面是以反腐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另一方面,通过整肃房地产,亦使得中央得以迅速发现贪腐官员,成为反腐新突破口。
变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1980年代中国权力寻租主要是在“双轨制”下倒卖批文;随后海关走私兴起;2000年前后,住房制度的改革使得房地产市场勃兴,以土地交易为核心的房地产业成为地方官员寻租的主要领域。
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说,正是因为房地产成为腐败“重灾区”,客观上使得从这一领域入手发现贪腐官员的机会增加。加之为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纪委系统加大介入,由此使得诸多贪腐官员暴露,提高了反腐效率。
中国自2006年初掀起声势浩大的反“商业贿赂”行动,其中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就是因在池州从事地产开发的某浙江籍商人被查而掀开其收取开发商贿赂的黑幕,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则是因浩天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小毛落马。
这显然是一个反腐斗争深化的体现,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说,整肃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是反腐败抓住“主要矛盾”,“这样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或者说,让反腐效应最大化”。
此间专家说,以房地产领域贪腐官员被大量查处为主要特点的反腐风暴还将继续。
于今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其公报列举了几大查处重点,其中之一就是要继续严厉查办“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