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与集资建房之比较
比较项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集资建房
土地性质 招牌挂购买 国家行政划拨 集体或行政划拨
开发主体 开发商 开发商 企业
开发资质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企业资质
建设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 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划设计 依据市场需求自行设计 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 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
户型面积 70%,90平米 60—90平米 60—90平米
产权证明 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产权 经济适用房产权
销售价格 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 政府指导价 成本价格
优惠政策 无 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首次购买免交营业税、契税等
购买限制 无限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20平方米以下;(3)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以下。
本单位参与集资的职工。具体为:1、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2、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5平米;3、由房改部门出具并界定允许参加集资建房的证明
售后质量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维修资金 公共维修资金
处罚规定 国家相关规定 国家相关规定 国家相关规定
交易转让 5年内转让交纳20%营业税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可上市交易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可上市交易
销售利润 20—40% 3% 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五、集资建房的特性
集资房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房市场尚未建立,货币化分房尚未形成之际。集资建房政策是计划经济向市场转轨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在房改初期为解决困难职工住房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最近几年因商品房价格涨幅过大,各地有纷纷上马了不少集资建房项目,但因其对正常市场的商品房销售形成冲击,有扰乱市场正常经济供给秩序的嫌疑,顾现在有部分地方限制或控制了集资建房的立项审批,如重庆明确提出不搞集资建房,我省的廊坊、邯郸等地也相应出台了限制集资建房的政策。其具体的特性有:
1、行政划拨、行政审批。
2、集资对象、买受人限制严格
3、土地性质、开发性质特别
4、限定建设标准,建筑户型面积受限制
5、交易、转让约束
6、成本价格交易,不存在销售利润
7、建筑成本低廉,买受人交易价格低
8、集资房产权,转变产权性质有限制
9、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税收优惠
六、单位集资建房批准程序
单位集资建房批准程序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1、受理 单位集资建房申请资料:
1、集资职工名单;
2、职工家庭住房档案;
3、项目名称;
4、地址;
5、建筑面积;
6、户型;
7、户数;
8、资金来源(职工个人集资额,单位投资额);
2、审查批准 下达集资建房审批文件
3、确定产权 1、计划委员会下达基本建设计划通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竣工报告;
4、个人集资名单及房款交付收据;
4、备注 经房管局审查批准后,到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办理计划立项、土地使用、规划审批等手续。各审批手续齐全,方可施工建设,否则不予确定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