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竞争力?
所谓“城市竞争力”,是指一个城市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与其他城市比较,在资源要素流动过程中,所具有的抗衡甚至超越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以获取持久的竞争优势,最终实现城市价值的系统合力。这个概念包括以下涵义:
第一,城市竞争力是一种系统合力。它不是现象上的种种比较优势,不是作为城市要素的种种资源的简单累加,也不是局部或环节上的能力或城市职能活动,而是资源要素及其运作水平的有机集合;
第二,城市竞争力是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一种自组织力量,是组织系统高度有序的、用于开发和配置资源的一种机制;
第三,城市竞争力是抗衡和超越竞争对手的一种力量。其竞争者是现实的,或者是潜在的。竞争力的强弱或大小,不仅取决于城市自身,还与对手的竞争态势以及与总体竞争态势相关;
第四,城市竞争力是以资源在全球的流动为背景的;
第五,城市竞争力是以实现城市价值为最终目的的。一个城市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形态高级化,这决定着城市的价值取向;二是城市价值最大化,主要看这个城市能否产生更强的经济实力,能否提供更高的生活水准,能否为个人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遇。
研究城市竞争优势的前提是什么?
研究城市竞争优势有两大前提:
一、与研究国家竞争优势问题时需要引入企业集群的概念一样,研究城市竞争优势的问题同样也需要通过对城市集群的问题进行研究。也就是说,一国城市竞争优势的形成,不是靠某几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所能实现的,而是一群相互关联的城市通过不同层次的城市化整合,在城市群、城市圈、城市带中的集中现象和趋势。这种集中不仅能带来要素资源最大化配置效应,而更主要的是能够创造新的制度条件,加速整个城市竞争价值链条的形成,从而在一个全新层面提升综合国力,形成竞争优势。
二、要研究城市竞争优势问题,首先要确定城市竞争的前提,即假定城市也像企业或国家那样处在竞争的均衡或不均衡状态,城市间相互竞争的力量此消彼长,否则,城市竞争无从谈起。从竞争的原理看,竞争主体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达到对有限资源的占取,包括采取各种竞争方式和竞争手段把有可能流入竞争对手的资源吸引到自己一边。资源竞争或资源占取存在的前提是资源的稀缺性。对于城市而言,生存和发展所面对的资源十分广泛,包括土地、资本、人才、教育、科技、产业、市场、生态环境、城市形象、管理制度等,其中绝大部分资源是稀缺的,而且某个城市在某方面资源的增加,是以其他城市在相同资源方面的减少或不增加为条件的,因为在某一时间点上资源总量是不变的。例如,一个国家一年吸收的国际资本是既定的,A城市吸收的国际资本多了,除A城市以外其他城市吸收的国际资本就相对少了。另外,还有一些城市资源并非绝对稀缺,或至少不以其他城市相同资源的减少为条件。如城市优良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它不以其他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管理制度的倒退为条件。但每个城市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优化管理制度又要投入新的资源,而这些资源往往又是稀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