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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历程] 小李飞刀的生命片断

本主题由 烟头 于 2008-9-24 18:58 分类

小李飞刀的生命片断

晚上下班回到住处,小李飞刀说:老大,帮我写篇传记吧。
我说:你又不是名人,凑什么热闹。再说我以前不是帮你写了一篇吗?叫《小李飞刀与江水如蓝》的。
他说:那是LONG LONG AGO 的事情了。从那以后,我又看过许多的云,行过了许多的桥,在我对生活感到绝望的时候,恰好碰到了一位拯救我的天使。
我说:那我试试看吧。
虽然我对探听别人的隐秘的情感世界不敢兴趣,但友情所系,只能勉励为之,况且,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可与人言只二三。痛苦对艺术家来说可能是创造的动力和源泉,但为普通人说绝对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折磨。他现在置身恋爱的幸福之中,我应该为他感到庆幸才是。考量我自己又如何呢?叶落兄对我说:“要阻止废铁从刀子中冲出,要阻止生活在云端。”循环往复的生活比一杯白开水还要寡淡,假如没有吸烟、喝酒、没钱时还借钱买书这些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不良嗜好,我的生活根本不值一提。我断断续续写下的失败之书,最多是借别人的故事写自己的心情,借文字浇自己心中的块垒。仅此而已。
一篇好的活动策划案要遵循“五个一”工程,好名字首当其冲。传记文章又如何呢?在风云诡谲的所谓大历史之外,我更看重的是传主在繁复、庸常的日常生活中对欲与爱、生与死、事与人的态度。我热爱那些“在极端的苦闷中因幸福而哭泣”的人们,他们“为了看到阳光,来到世上”,一抹朝霞的洗光就让他们浮想联翩。他们既脚踏实地又生活在别处。
前世今生是我喜欢幻想主题之一,但我不喜欢老是重复别人和自己。我站在出租房五楼的天台上,天上没有太阳、星星和月亮。夜风袭来,在对往事追忆的氤氲里点燃半支烟,叙述就这样开始吧。

小李飞刀的生命片断

我偏爱片断。生命从来不是完整的。从生活的激流中偶尔跳脱的几滴浪花落入我的掌心,我在日光下凝视,只一瞬,它们就彻彻底底的蒸发。
                                                 ―――题记
双河,单行道
我坐在教室的最末一排的最左边的位置,她坐在教室最前排最右边的位置。
我习惯上课时把自己的目光沿着教室对角线向同一个方向投去,她从来没有回头,所见唯有背影。百无聊赖之时,就用铅笔在稿纸上乱画,画来画去都是一个人的背影。
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我成了中国最伟大的画家,我就教自己的学生画各种背影,呵呵。
那时我是故意让自己寂寞的人。青春在刻板的高中生活中默无声息的流淌,情感在大街上、琴弦上四处游荡。
学校后面有一座山。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此地无仙,故曰无名。
晚饭之后,晚自习之前。我喜欢沿着蜿蜒的小径,绕山而行。斜阳余晖照在深秋泛黄的叶片上,煞是好看。我喜欢一个人独处,有生命中令人感动的瞬间和细节的快乐。夕光把我影子拉的老长,逶迤在地面上,像吞噬青春的响尾蛇。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但我有秘密。

每个周五下午我都要回家。
一次,在校门口等车的时候,我忽然望见她的侧影。
她戴着耳麦,隔绝了扰攘的市声。夕阳洒满了她的全身,从这个角度看去,她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每个人的初恋都是一个天使。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我的。
有微抿嘴角的喜悦,有轻蹙蛾眉的忧愁。
她在人群中,宛如洁白的羔羊在香草山上。遗世而独立。

上车后我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在车上。
我们坐同一辆车,开往同一个方向,只是终点不同。
她旁边有一个位子,我轻轻落座。
我们只相视一笑。
第一次,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按捺心中的喜悦,只希望此次客车没有终点。
这只是我的一相情愿。
到了家门口,我向她挥手作别,她亦如是,还是圣洁如天使的微笑。

高一到高三,我不记得我和她有多少次在车上相遇,也不记得第一次说话是什么时候,谁先开的口,谈话的内容又是什么。总之到了毕业那一年,我和她已经相当熟识了,虽然在学校我们仍然不说话。

高考。最后一声铃响,我的高中时代结束了。
等待命运裁决的那个夏天残酷而又漫长。
青涩的果实在烈日的枝头成熟。
判决如下:
……………………
我考上了一所并不理想的大学,等待我的是前途莫测的将来。
只是,大学生活是我一直以来的向往。
我不想放弃。

她落榜了。
她的落榜与她的野心有关。
她太好强了,无论什么,都想要最好了。

在我动身前往远方的前一天,我去了以前的高中。
她还在,选择复读。
看不出有什么失落,不变的还是宛如天使的微笑。

在学校的后山,我们谈了很多,梦想和将来。那大概是我们有史以来说话最多的一个下午。
只是我根本无法压抑对她的情感。
D,答应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像一个傻瓜一样等待她的答案。
那时的夕阳很美,夕阳下的人更美。
她笑了笑,说:我一直把你当最好的朋友。

我转过身去,初秋微凉的风灌满我的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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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六安,彼岸花

一提起秋天,我就想到那片校园。
九月,桂花香。
园不在大,有花则行。至少我不会迷路,至少我还有花香。
那个九月,当我提着行李箱穿行在校园的时候,有暗香盈袖。我一边迷醉,一边贪婪的呼吸。
我承认第一次不亲密接触我就有些喜欢这里。这绝对是一个错觉,以后的日子有力而残酷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并不后悔。
在大学,未来的路怎麽走,关键看自己的抉择。借用市场传播学的一句话说:老大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开学不到一个月的两次事件,让我们全班对他刮目相看。
第一件事,军训。
每次正步走的时候,他的步伐总是快全班一拍。
教官说了他N次,他总是屡教不改。
最后,教官在军训的第二天就无可奈何地宣布:他可以不参加军训,也不参加最后的会操。
于是,我们在操场上流汗的时候,他在杉木林的浓荫里悠闲的看书,悠闲的看美女,真让人嫉妒。

第二件事,醉酒。
军训结束后的第三天,那晚系主任巡查各班的晚自习情况。
他从外面的小酒馆喝的醉醺醺的回来了。在教室的走廊上,班主任问他为什么喝成这样。
我们在教室里听见了他这样的回答: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当时系主任在一旁只是摇头,班主任气的脸色发青。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不合时宜的人总是孤独。
后来班级好事的女生评选本班的八大豪侠,我名列第三,应了小李探花之名,他卓尔不群,名列榜首。从那以后,我们就叫他老大。
他真名叫周宇翔,想往蓝天,渴望飞翔。
这样有性格的人,没有理由不成为我小李飞刀的朋友。

学习和生活都安妥了之后,我给她写信。每个星期一封,只是她从来没有回过。

之一
D:
  今天下午我们没有课,所以就搬了桌子和凳子到外面的走廊上来晒太阳。天空非常之蓝,让人无法直视。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高大的玉兰树洒在身上,不时有清风携满园桂香徐来,让人有在微醺的香甜里沉沉睡去的冲动。
初来乍到,一切都是新鲜和新奇的。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生活由此展开。我们这个校区并不大,但环境优美,用四季如画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有时间的话,希望你能来看看,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刚入学的时候,我们还进行了军训,军训一点都不好玩。本来希望有打靶练习,可以摸一下枪的,却连枪的影子都没有见着。上午训练、下午训练,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走正步了。在训练的间隙休息时,我们班分成两队拉歌,唱歌是我的强项啊,真是出了不少风头。
军训的半个月很快就过完了,接着就是上课。大学里的课程要求理解的东西很多,不像是高中,一味的死记硬背。上课的纪律比高中更松散,有时候为了防止学生逃课,老师也会点名。
大学里也有班主任,不过换了称谓,叫辅导员。其实他也辅导不了什么。大学的课程并不紧张,日子也过的很悠闲、散漫,有时真感觉有点空虚和无聊的。
用一句话来说,从高中到大学,就像一只鸟从笼子里飞到林子里,感觉自由极了。
这样的下午,忽然很想你,想和你聊天,其实每天都在思恋中度过,不知道你是否能感觉的到?徐志摩说:在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爱人,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可能你又要笑话我多情了。
复读的生活一定很枯燥吧?不过你是很聪明的女孩子,一定懂得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来年也一定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
可否寄一张你的照片过来?

之二

D:
  今天傍晚忽然下雪了,这是我来这个学校之后的第一场雪。忽然想起过去下雪天周末在校门口等车回家的情形。那一次,我们在车上听一个随身听,一人一个耳塞,耳畔传来许巍那苍凉激越的声音:“你站在夕阳下面,那么孤单。那是你衣裙漫飞,那是你温柔如水……”
晚上从大教室上晚自习回宿舍,脚踩在积雪上“咯吱、咯吱”地响,让人很是愉悦。学校里腊梅早就开了,在这样的雪天里,其香气愈发清幽。
回到宿舍,室友们一个都没有回来,宿舍里空荡荡的,我的心里也空荡荡的。突然感觉孤单,突然感觉想你。
倒了一杯热茶,铺开信纸,在这样的夜晚,给你写信。大脑中却一片空白,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写些什么。
D,你真的好狠心。我写了那么多的信,为什么你一封都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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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anjiangtao 房策币 +2 大哥,怎么感觉你写的是我?这么多相似之处 2007-9-13 17:31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之三
二○○一年五月五日      星期六     晴

这时的季节稠密,难以搅动。校园里蜜蜂似的嗡嗡地甜。
她从远方以远来看我,给我意外地惊喜。让我感觉到力量。
我的心比蜂蜜还要甜。

她站在我面前,还是那样。
柠檬黄的T恤,洗的旧旧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如此简单,确有一种慑人心魄的力量。
短发,明眸善睐,有融化万物的笑靥,倾国倾城。

我们牵手走过喧闹的大街和幽长的小巷,我们流连人声鼎沸的街心公园和郊区的僻静的小华山。
只希望道路没有尽头,我们可以一直这样手拉手走下去。或者时间留驻,让瞬间成为永恒。
D,我知道人世忧伤,人世很长。看着你在人群中独自微笑,童稚般惊奇的眼神,我被爱情当街击倒,有喝醉酒的感觉。
那是我此生最幸福的一天,而幸福总与爱和痛苦关联。
天气出奇的好。万里无云,如同我的忧伤。

之四
二○○一年十月六日      星期六     晴

今天天气出奇的好。像是对我的一种讽刺。

有人说:如果流星划过长空时你能在坠落之前许愿,你就会心想事成。
一个人坐在河边看流星雨是什么感觉?
虫鸣唧唧,却倍感孤独。
昨夜的流星雨纷纷坠落,如节日烟花般在璀璨星空此起彼伏,我没有许下一个心愿。
她不在我的旁边,我感觉好冷。

我回母校去看你,陪你去看流星雨。
她没有出来见我,托同学带给我一张纸条。

S: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或许这样更适合我们。
其实爱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开,谁又会选择和最爱的人朝朝暮暮呢?至亲至疏夫妻,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在闲暇无事时坐观云起,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想起对方时都是最美好的日子和怀恋。
我早已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誓言,这或许是我的宿命。我承认我喜欢你,但这不是爱情,我很清楚爱和喜欢的区别。
今晚有一个人陪我,希望你会在流星划过时会感觉到幸福。

或许她从来没有爱过我。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一相情愿和幻觉。
这么多年,一个人可以佯装一切,却无法佯装幸福。


露水打湿了衣襟,一个人独坐到天明。
一夜之间流尽所有的泪水,明天我要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或许她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我们当初因为搭乘同一张客车而相识、相知,然后在不同的站点下车回家,没想到人生也是如是。
其实世人都是过客,家人和朋友也是。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相继离我而去,我却无能为力。
我只愿你们幸福,而幸福总与爱和痛苦关联。

如果你以后看到一个人仰望天空,不要以为他是希望天上掉下馅饼,他只是感到寂寞……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那时,花开

大二了,寝室的哥们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个人问题。

老管,素有“正人君子” 之名。在他的眼中,我们都是小人。因为我们经常在寝室里讨论儿童不宜的话题,每每于此,老管都愤然正色道:“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近之则亵,远之则怨”  。我们都以为他是金蝉子转世,像他的前世唐三藏一样,会成为一代得到高僧。后来大三时,一个女子像《西游记》里的女王,对他频送秋天的菠菜,他经受不住诱惑,立马做了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老大说:坚贞,只是因为所受到的诱惑不够大。再说老管关于情与欲的理论都未经实践检验,名人早就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老管谈恋爱也好,至少以后他不会再那么义正严词、一本正经了。
果然,谈恋爱之后,老管温和了许多。以前是风刀霜剑,现在是如沐春风。他是我们寝室第一个结婚的,第一个当爸爸的。现在他在故乡,有着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终于在尘世获得幸福。

老王,铁公鸡一个,再加上长相比较有难度,虽然有暗恋的对象,却始终未能如愿。
不过这小子运气比较好,毕业后在合肥一家学校教书,待遇优厚,房子都买了。现在出手比较阔绰,很讨人喜欢,但个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可能是他现在眼光太高的缘故。

付童,简称“小付子”,又是铁公鸡一个。用情不专,典型的花花公子。大一、大二恋爱未果,大三再接再厉,终于修成正果。
目前这小子在一家私立学校教书,据说女朋友都换了一打了。不过他对朋友还比较讲义气,他私生活的糜烂我们也就懒得说了。食色,性也,中国的亚圣早就说了,他只是过犹不及而已。

问事件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许多年以后,老魏如是说。
一直以来,老魏我们都是我们心目中浪迹天涯的浪子,逃课、玩网络游戏,彻夜不归,没想到他还是不折不扣的情种。
大三时,他看上了我们下一届的一个学妹,谈起了生命中的第一次恋爱,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老大说:一个男人一生只会喜欢一个女人,尽管他在不同的女人身上寻找她),开始了一段在云端的生活。
后来,他毕业了。那个女孩迫于家庭压力,向他提出分手。
他不肯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郁郁寡欢。他曾经发誓要等她一辈子,直到她回心转意为止。
他,至今没有再寻觅新的女友。和小付子有天壤之别。相比之下,我更欣赏老魏对待感情的态度。

老秦,因为其下颌有一颗比较显目的黑痣,我们都亲切的称呼他:大志。
    大志在大学三年里始终暗恋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即使到了毕业离校都没有表白。
    其实爱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就是暗恋,因为它的纯洁无瑕,因为它保留了爱一个人的全部秘密。因为对方不知,也就无所谓背叛和谎言。
应该说:大志是幸福的。

我是一个人,老大也是一个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老大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大一时,老大风流倜傥,不修边幅,像极了一个落魄的行吟诗人和时常着魔的唐吉柯德,很多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他虽然不喜欢多说话(他曾经说过:废话和谎言与话语的总量成正比,含金量与话语的总量成反比),但对朋友却是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让人很是值得信赖。我们的情谊一直保持到现在,或许这辈子他都将是我最好的朋友。
老大依然每天下午都要到图书馆去还书、借书,风雨无阻,一天不落。我每天傍晚都流连于羽毛球场,和不同的人成为搭档或对手,在激烈的运动中,让自己没有闲暇黯然神伤。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任何人,直到有一天,J的出现,她春风化雨般的柔情解冻了我那冰封许久的心。
那应该是一个黄昏,天边有红彤彤的火烧云。在羽毛球场,我已经罕有对手。那天我去迟了,两块场地都被别人占据了。我只得拿着球拍,在一边观战。
在这片校园,玩羽毛球的至少我都很眼熟。一个陌生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球技虽然比我还差一点,但是女生中应当算好的了。我承认她并不漂亮,起初吸引我的,只是她的球技。
她的对手累了,她却有愈战愈勇的架势。我面带着微笑,上场了。
在球场上,和陌生人作对手,很正常。她的球风不象她的外表那样温柔和温和。呼啸凌厉中的发球中透出一种杀气和霸气,难怪她的对手被她杀的招架不住,落荒而逃。但我是小李飞刀的球技并非浪得虚名,她的每一记球我都可以从容应对和化解。渐渐地,她的脸上有一种讶异和吃惊的表情。她好像不相信,这个不大的校园会是卧虎藏龙,高手如云。
我镇定自若。一板一眼,一招一式,你来我往,稳扎稳打,高下难断。
时间不知不久流逝,夕阳西沉,黑暗慢慢收拢一切。
光线渐渐变得暗淡。我们在适当的时候都停了下来。
我向她发出战帖:明天下午再来。
她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她的脸红通通的。不知是因为羞涩还是因为刚才打球时耗费了太多体力的缘故。
男士应该有绅士风度,懂得谦让。所以第一次打球时,我只发挥了七成功力,因为我怕她招架不住,那样就比较狼狈和难堪了。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感觉有点忧伤,青春总是长满伤痕。

伤痕也是美的。
第二日,我们如约在球场相见,依然是伯仲之间,不相山下。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亦复如是。这几天在打球的同时,我还知道,她叫WRJ,比我低一届,专业和我相同,算是我的学妹了;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家是本市的。我则如沈从文所说,是从乡下来的。
第七日,打完球之后,我请她和她同学吃晚饭,她们犹豫了一下,但最终没有拒绝。
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不过那时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每个下午都去羽毛球场打球,她也基本上每个下午都在。她的球技明显有了大幅度提高,这与她的天分有关,也与我的调教分不开。起初我来只是为了打球。渐渐的,我对她的出现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再后来,期待变成了强烈的依赖。如果哪一天我没有在球场看到她,那么,接下来的黄昏和傍晚,我都会有无以言说的失落感,像退潮之后一沙滩的寂寞。
这个世界,爱情的降临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这两种:一见钟情,譬如我对D;日久生情,或者说的就是我和她?

一个月之后,我清楚的记得,那应该是再夜晚,一个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的夜晚。
下午我去了球场,站了半个小时,她没有在球场出现。有球友邀我打球,我推说身体不舒服,转身走了。我已经熟识她在球场上的每一个动作,已经不习惯和陌生人交手了。
晚上我没有吃饭。晚自习的两个小时,我都恍恍惚惚的,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我知道自己彻彻底底的完了,我的心已经被她俘虏了。没想到自己还真他妈的是一个情种。
回到寝室,有一种倾诉的冲动。我来到电话机旁,提起话筒,一只手悬停在半空,一只手在号码键上却迟疑不决。
最终,不知是什么灌注给我力量,我终于鼓起勇气拔出那个已经默念了无数遍的电话号码。

耳朵贴着话筒,电话那端是等待的忙音,电话这端是我怦怦的心跳。

对方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你好,请问你找谁?”
我说:“你好,请问WRJ在吗?”
她说:“我就是。”
我说:“我是………”
她说:“我知道。”
三分钟的尴尬和沉默之后。
我说:“你现在有时间吗?我很想见你。”
她犹豫了片刻,
说:“好。”

我们约定在操场的门外见面。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应该是我和她的第一次约会。至于都说了写什么,我倒忘记了。至今记得的,就是我那个晚上心一直怦怦直跳。当你和一个女孩单独在一起有心跳和心动的感觉时,说明你已经爱上她了。后来J对我说:那晚她的心也一直怦怦的跳,像一只小鹿在香草山的树林里跳跃。老大说: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座香草山。没想到是真的。

后来,J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恋爱了。其实D从来没有爱过我,我对她的感情是青春期的一种正常和本能的反映。直到遇到J,我才直到爱情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

初恋,当然是这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希望和她形影不离,每天24小时都在一起。没有她在身边,就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所空缺,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在月光洗过的操场上牵手漫步,情话绵绵;我们在大沙河畔拥抱接吻,倾听彼此的心跳和呼吸;我们在小公园的长椅上仰望星空,她像一只小白兔依偎在我怀里……
热恋中的人,感情就像跳跃的火苗,幽蓝的焰火,惹人无限遐思。几个月之后,我们已经彼此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羽毛球拍。感情像一直静静燃烧的烛光,虽然不似初燃时的热烈,却让人感觉无限温暖和平和。

我们一起到公共教室上晚自习,一起到图书馆去看书,一起到羽毛球场去挥拍,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水房打水,平时晚上我把她送到宿舍门口,周末我骑自行车送她回家,节假日我们一起逛街……
有时我们也为一点小事而争吵,好几天不联系、不说话。但坚持不了不久,我就忍受不住相思,向她道歉,请求她的原宥。说一些甜蜜的话哄她,看着她则会转怒为喜、破涕为笑……

我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只想陪着她此生此世,直到地老天荒,直到白发苍苍。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哈哈 不错
散落,在天涯

毕业之后,班里的同学纷纷作鸟兽散。像歌中所唱:散落在天涯。他们有的学以致用,当了老师;有的从事新奇、陌生的职业,以前在学校所学变得毫无用途,要重新学习,尽量提升自己的素能来适应新的岗位和职业。他们还必须认真研读社会这本巨大而厚重的书,学会改变自己适应社会,学会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学会长大和成熟。他们要独自一人在陌生的他乡体味寂寞和孤独,他们要历经生活的艰辛才能有所小成……
我回到故乡,因一亲戚的推荐,在一家私立学校教初中英语。因我幽默风趣的讲课和循循善诱、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很受学生欢迎,我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我觉得自己还是很适合当老师的,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教师的待遇很一般。
每隔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我就骑摩托车百十余里回六安一趟。旧日的同学和朋友已经不在,我唯一的安慰和挂念就是她了。
她大三,和以前相比并无明显变化,我们依然会去羽毛球场打球。过去我骑自行车,现在我骑摩托车带着她在六安城中乱逛。六安虽然时一个古城,但并没有多少名胜古迹,城市也不大。累了我们就去公园的草地上休息。
日子缓缓,天空蔚蓝。

大三下学期,她也面临着毕业和就业的问题,压力骤然增大。好在她担任过班里的学习委员,学习成绩也很好,还获得过国家的奖学金。毕业之后,她在六安一家小学代课。和我一样,工资也不高。

二○○四年的秋天,就是她走上工作岗位不久,我忽然觉得自己如果一直这样,不但我自己的将来很成问题,我和她的关系也又濒临破灭的压力。于是我参加了专升本的考试,被安大成教外语系录取。二○○五年春天,我又恢复了学生生活。
事实上,自从她毕业,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就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残酷的社会现实施加给我们无形的压力,我们根本无从逃避。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江湖,秋水多

合肥是个适合居住的城市,这城市一年四季都有着旖旎的美景。且不说包公园、李府、文教寺等名胜古迹,不说银河公园、杏花公园、环城公园等大大小小十几个免费开放的公园,不说翡翠湖、天鹅湖、大蜀山这“两湖一山”,但就五里墩一带,就足以让人赏心悦目、给人以无限乐趣的了。
夏天,墨绿的爬山虎密密麻麻长满粗壮的石墩;冬天,覆积在香樟树上的积雪不时漱漱而落,偶尔调皮的钻进路人的脖颈里;春天,洁白的李花开遍所有的道路,秋天,成熟的银杏叶随风而落,满城尽是黄金叶……

最是一年春好处,落花时节又逢君。二○○五年四月,我和老大在合肥第一次相见。
于是我们把酒言欢。老大还是和以前一样,在饭桌上话很少:这是他一直以来的风格。

老大说:毕业那年,有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大半年,我没有找到合适工作,整日在合肥各大人才市场游荡。那种感觉,叫“漂”,不是“漂泊”的“漂”,而是“漂浮”的“漂”。父母养育自己多年,毕业了却连个工作都找不到,蓦然觉察人生底子中的痛苦和荒凉。
后来,所有的苦难都经受了,所有的棱角都磨平了,自己也就成熟了。但有些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比如性格。我依然不习惯压制别人,也不习惯受别人压制,所以我经常跳槽,希望换一个陌生的环境会好一点。但无论到哪里,在哪个公司,时间呆久了,都一样。

自从我到合肥之后,我和老大见面的机会多了很多。周末我经常和他一起回家钓鱼,他家屋后的池塘里有很多鲫鱼,春夏之交时节,水草丰茂,鲫鱼鲜美,佐酒尤佳。

上半年,J仍然在那所小学代课。有时我回六安去看她,有时她到合肥来看我。日子平淡,像是我在故乡教书时情境的一种逆转。
其实这个社会上,很多的时候,人混得好坏,和个人的能力并没有多大关系,差别只在于关系和机遇。下半年,J通过亲戚和朋友的关系,得以到一家全国连锁的超市的六安分部担任行政助理。工资比代课高出了许多,社会认识也深刻了许多。而我和她之间,也因为她这次工作的变迁,最终走向彻底的破裂。

二○○六,开年伊始,我就积极备战研究生考试。我相信依照我的实力,今年一次性考上我心仪的那所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J明显变了,虽然只有短短半年时间。

2.14,情人节,我回六安去看她。
晚上,我们去了滨河公园。最后,她忽然说要我在六安买房子,今年就结婚。
凭心而论,她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自从二○○一年相识,至今已经有五年时间了,不知不觉间,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知道自己亏欠她太多,但她现在提出这个要求,于我而言,不啻于一盆冷水,让我凉到了骨子里。
我说: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本没有钱买房。等我考上研究生,毕业出来之后,那时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我们再结婚,到时候一切都会有的。
她抛下冷冰冰的一句话:我恐怕等不到那天了。然后像一阵风一样走了。
春寒料峭时分,夜风凛冽。我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根接一根抽烟。星星再遥不可及的苍穹之上注视着地面上的一切,像是微笑,又像是嘲笑。
后来实在冻的发抖,我就去了网吧过夜。
以前每一次到六安都是到她家过夜的,这次我没有,以后也没有。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
这几个月,每个月我都会到六安去一次,但每次都不欢而散。

九月,我要积极备战研究生考试,希望她能够了解我、支持我,我又回六安一次。
还是在滨河公园,还是在夜晚。她说:你没钱买房子,也不愿意和我结婚,那么我们分手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想要的人只是平淡的幸福。连最起码的安全感和稳定感你都没有办法给我,勉强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就这样分手吧,好聚好散。希望你幸福。
九月的夜晚,凉风微醺。曾经在这样的夜晚相恋,如今在这样的夜晚分手。造化弄人,夜空如此灿烂,像是一种讽刺。

从那以后,我回六安她不见,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发短信她不回。

那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日子,不是生活的困窘,而是感情的折磨。另一方面,我还要备战考研。
我依然每天晚上都去图书馆,但却恍恍惚惚,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我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着她,想着我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那些日子,我活的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我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就完了。虽然还没有毕业,但我决定回家。一定要好好准备这次考试,信手自己的许下的诺言。她愿不愿接受,愿不愿意和我重归于好,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回到家,母亲哭了。因为我明显瘦了。母亲知道我这几个月以来儿子心中的悲痛。
母亲叹着气说道:都是家里太穷。
我知道,爱情与金钱无关,但婚姻是需要经济基础的。我相信如果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同心协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在家的一个多月,我一边是调养,一边温习着功课。感觉学习效率很高,心情也恢复的不错。
二○○六年十二月中旬,我回到合肥,等待着考试。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蓦然,见她
我到合肥之后,寓居在瑞哥的房子里。瑞哥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现在也在安大读英语系,比我低两届。
那天傍晚,我从图书馆看书回来,发现房间里除了瑞哥之外,还多了一个女孩。
瑞哥介绍说,她是他们班同学,又是他来安大以后认的妹妹。叫H。

我看着她,恍惚间,我觉得她和J很像,但她比J漂亮,比J单纯。微笑的时候,有孩子似的天真的表情。纯洁无瑕,像洁白的羔羊。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对瑞哥说:H,有没有男朋友?
瑞哥说:没。
我又问:帮忙介绍认识一下你妹妹,可以吗?
瑞哥说:随你。

第二天晚上,我、瑞哥还有她一起吃的晚饭,我和H算是正式认识了。

以后的十几天,我好像又回到了校园的日子。我和她一起吃饭,一起到图书馆看书,晚上,我送她到寝室门口。她成了我感情新的寄托,我希望可以凭借这次感情的来临,彻底抹去J留给我的回忆,无论是美好的,还是忧伤的,统统抹去。
但我和她在一起,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J。有时候,我看着她,一会是H,一会是J。我都分不清自己是真的喜欢她,还是把她当成了另一个人的替代品。我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我无力自拔。
她说她爱我,让我说一些甜言蜜语安慰她、哄她开心。我无动于衷,只是感觉这很可笑,也很幼稚。诺言背叛诺言,谎言欺骗谎言,海誓山盟抵不过沧海桑田,初恋之后,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那样的话,我一生只会对一个人说。我已经对一个女人说过,就不会说第二次。

总的来说,有她的陪伴,这段时间,我的心情不错。我用一种十拿九稳、胜券在握的姿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之后,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研究生考试结束第二天我就回了家,每天我和她短信联系,同时遵照她的吩咐,每天写一篇日记,当然,所用的日记只能有一个主题。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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