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北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 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商业用地
3815
2750
1926
1613
1400
1150
900
805
700
610
住宅用地
2810
1880
1350
1020
820
735
660
605
工业用地
2055
1480
1056
725
594
409
338
说明:
(一)、 基准地价内涵:
1、 土地权利状况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2、 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工业。
3、 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场地平整)。
4、 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5、 设定标准容积率分别为商业1.3,住宅1.3,工业0.6。
6、 基准日为2003年1月1日。
(二)、 解释
1、 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向政府交纳的地价款。
2、 本《通知》中的评估地价(即宗地地价):市政府根据管理需要,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或委托,并被市国土资源局所认可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基准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