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满足购房者精神需求方面谈地产营销:
房地产是一种完全向外围暴露的财产,因而自然成为主人某些方面的标志.人们投资,购买豪宅,高档住宅,通常蕴涵着一个重要动机.即要向世人炫耀自己的富有和社会地位,希望以次证明自己的成功,而获得别人的羡慕和尊敬.因此购房房地产对于部分高收入人而言,不仅是要获得实质性物质利益,满足精神方面的渴求往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满足房地产投资者精神需求的营销手法是多样化的.广告宣传方面:曾有一项房地产广告的主体语是,"非一般人能拥有",言外之意即拥有者非同一般.这句广告语至少在两方面触动高收入购房者:其一,被推介的楼盘成了检验购房者是否"非同一般"的标准,这对高收入者有一种无声的"激将作用";其二,已购房者因被认为"非同一般"而被满足.楼盘品牌方面:一些高档住宅被命名为皇冠公寓,富豪大厦,望族城,贵族苑等.这些名称突现了房地产高档的特征,迎合了购房者炫耀的心理,有利于激发高收入者的购买.
出让或赠与冠名权可以作为有效的营销手段.高收入者积累了相当的财富,生活富裕,来自物资和金钱的诱惑已十分有限.当开盘后,因价格偏高,或因其他原因销售显得不太顺畅的时候,可以考虑将小区,大楼或小区内的建筑物的命名权,给于最先订购楼盘的投资者,即将某某花园(公寓),某某大楼的命名交给最先购买者,以满足他们"立世扬名","功成"后希望"名就"的精神渴求.房地产销售人气最为重要,而人气是有聚集的.有人带头投资购买,整个销售就会逐渐启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