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某销售员接听一位客户咨询电话,按照正常接听程序完成了通话,也成功邀请客户到售楼处面谈,并提醒客户一定要提前打电话或点名找XXX。该销售员接听完电话后,也按规定填写了接听记录。
第二天,客户来了,他只是说第一次来,并没有提打过电话,也没有说找XXX,自然该客户由排队的销售员接待了。接待完毕,客户很满意,成交可能性很大。销售员也按照规定填写了接待记录。
制度规定,所有的记录在当天下班前统一交给销售文秘进行汇总。
第二天一早的例会,问题出现了。当汇总表在大家手上传递浏览的时候,接电话的销售员突然叫了起来:你抢我的客户。接待的销售员当然毫不退让。
可以想象,这个例会已经无法开了,争吵是必然的。
分析:
从接待程序上来看,两位销售员都完全遵守程序。
从道理上讲,不可能要求销售员记住所有接待记录的内容。
从客户角度上说,客户也没有任何过错,因为他是来买房的,说与不说是他的权利,更何况他非常有可能想听一听别的销售员是怎么介绍的,中间是不是有不一致的地方。这是他的权利,怎么可能是他的过错呢?
从管理角度上说,这应该是“客户确认制度”上的一个漏洞。
争论焦点:
公司规定:“公司采用首席接待制度,即以首次接待登记为确认成交客户的业绩归属依据。”
关于首次接待登记,公司又有规定:“首次接待登记,原则上以客户登门来访登记为主要形式,但在电话接听中对客户有重大影响的,该电话接待记录为首次接待登记。”
焦点问题出来了:
电话接待销售员观点:“我在电话接听时通过有效引导、激发客户购买欲望,我是在通过电话行销方式销售房屋,首次接待应该是我的。客户肯定说过来找我,是她为了提成抢我的客户。”
现场接待销售员观点:“客户没说来找你,也没说打过电话,并且我还特意问过有没有别的销售员接待过他,所以这肯定要按照客户登门来访形式算我的客户。再说了,又没有电话录音,她怎么证明她在电话里对客户有重大影响呢?”
问题就说到这里。现在请各位同仁们来讨论一下,
1、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这种事情?
2、对“客户确认制度”应该怎么进行修改?
3、各位有没有遇到过其他的“客户确认”纠纷?
本人下载了很多销售管理制度,没有发现有特别满意的,只好自己进行修改。现在想请各位把自己在执行“客户确认制度”、“销售员薪酬分配制度”等管理制度中遇到过的问题说出来,以便和大家共同修改出一个相对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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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50295251 于 2007-4-19 14: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