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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电话接听引起的客户确认纠纷。

我觉得客户还是按照“首席接待制度”来确认客户的归属
售楼是一个团队性质很强的职业,所以我认为公司除去佣金外应设立公佣(奖金的性质,大家发的钱一样),这样的话更有利于销售.我以前就遇到过客户由一个同事最先接待,但是就是不愿意在她手里买,而是到别的同事那里买的.如果都按那个公司的规定......

我们的经验

我不知道楼主你们的电话咨询制度是怎么定的,如果是谁接算谁的话就不太合适。这种情况我们也遇到过,但从没有过分岐。
我们这里的制度是:凡售楼部的座机一般都由销售秘书接听,如果秘书不在或是忙,其他置业顾问可以接听,但不可报自己名字,所有人接听电话只能报秘书名字,然后登记在来电客户登记本上,秘书每日进行统计。因为打过电话的人不一定会来,所以这些电话会由秘书再进行追踪。基本上不存在客户来后没说找谁而争论的。
首先,两个销售人员,客户都没有出错
至于你说的"首席接待制度"可能有点问题,确认它是以什么标准的,你给予了"首次上门"和"在电话中有重大影响"这本身就存在问题,你不是电话公司,也不能对电话录音
解决方法:以建档为标准,如果电话销售人员没有为客户建档,则归第二个,如果有当然是第一个了,其实这种机会是均等,销售人员都会有这样的客户;其次,就是按37\46\55等分成.一切以制度为标准.如果在没有制度标准的情况,由销售部经理独断,不存在争吵,当然了,前提条件必须公平公正
老问题了
首先,是否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其实,当天下午有否交到秘书处备案。
如果有,OK,接电话的20%,接待的80%。

如果这个客户以后再带个客户来,仍由成交销售员接待,成交后成交销售员得90%,接电话销售员10%。如成交销售员有接待客户或休息未能接待的,按排轮表顺序接待。成交后,新成交销售员得70%,原销售员得20%,接电话销售员10%。
如果后面带来客户在带客户来,仍有成交销售员接待,成交后得全提成。

我再和大家讲一个销售员怎么利用“客户确认制度”的漏洞来抢客户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客户是按照“首席接待制度”来确认客户的归属。我以前的销售部里就出现了一位“奇材”。事情是这样的。
   
      某一天,我到销售部去,看见几个销售员在低声嘀咕什么,一见我来就不做声了。晚上,我把他们几个留了下来,追问是怎么回事。
      原来公司有一位销售员每次登记完客户后稍微介绍点基本情况就对客户说:“我一会要出去办点事,您先回去看看资料,回头我打电话约您。”
      在接待客户的时候,她经常找借口回到排队队列中,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客户要讨论讨论,谁知道要讨论多少时间。
      为了防止她的电话客户被抢,几乎是天天占着一部电话不放,打完张三打李四,对客户说报自己名字要说上三四遍。
      一来新客户,她就伸长耳朵,甚至去看正在写的来访登记记录,生怕自己的电话客户没有报自己的名字。
      听完,我好气又好笑。
      她的行为有些是值得其他销售员学习的,有些已经影响到了公司正常的销售活动,更严重的是有一些做法很容易给公司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她的业绩自然是相当好的,她的做法可取吗?怎么通过管理制度来约束呢?
   
接待客户时间上了2分钟的,算正常接待,算排轮。2分钟以内的不算排轮。(2分钟要让客户留下电话号码和对自己很有好感不容易吧,还得对项目情况有点点了解)。

销售人员应该分时断用专用座机追客户,不然每个人占个机子,哪有客户能打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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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见

在这个问题上,我在案场的做法是如下:
   首先:案场接电话我是安排专人的,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没有这个人员可以用的话,可以要求所有的人员在接电话时不能报自己的名字(配个罚则就行了,如客户一定要问,也可以推说我是专门接电话的嘛)
   第二,我在案场对于这种争吵让会议进行不下去,是要处罚的,不然我这个经理的面子不是没了。有什么事,不可以在我的办公室说?
   第三,对于这件事,我一般会让业务员先自己协商,不行,全部充做案场公积金。
个人意见:
电话接听原则上不能通报姓名,但是如果你通报了,那么客户来访时点名要你接待那么就算排位接待,此轮排位轮空,如果客户没有点名找你,那么就由首接接待。
首先如果你在电话里工作做足了那么客户点名来找你,那么你就多一个意向性比较强准客户。
如果没点名要你接待,那么肯定是客户不想让你接待,说明你工作没做好。
秘书制度不做考虑,我认为具体要根据客户心态决定,不排除客户故意隐瞒,想从不同的业务员那里得到相同问题的答案,所以成功邀请30%,成交70%

回复 #79 fukai 的帖子

我认为客户第一次来,应该问客户跟我们这里联系过没有!而不是问请问是不是第一次来?如果客户说打过电话并报出拉置业顾问的名字!归接电话置业顾问接待!如过没有报出名字,轮着谁谁接待!成交算水谁,如果恰好该置业顾问在接待别的客户,则由该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接待,以后一直由该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如成交,提成比例分成9:1,接电话的1,接待的9.如果客户提起置业顾问休息,成交也同上,提成比例分成9:1,接电话的1,接待的9.其实因为一个电话而买房的可能性极小!

回复 #79 fukai 的帖子

我认为客户第一次来,应该问客户跟我们这里联系过没有!而不是问请问是不是第一次来?如果客户说打过电话并报出拉置业顾问的名字!归接电话置业顾问接待!如过没有报出名字,轮着谁谁接待!成交算谁,如果恰好该置业顾问在接待别的客户,则由该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接待,以后一直由该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如成交,提成比例分成9:1,接电话的1,接待的9.如果客户提起置业顾问休息,成交也同上,提成比例分成9:1,接电话的1,接待的9.其实因为一个电话而买房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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