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了论坛上峰写的操盘实录,让我对策划、营销多了一层灰色认识,如果我们仅仅是做一个乙方,做一个为开发商服务的打工仔,如果遇人不淑,则无论我们的想法和实践能力如何强,也是无用的,所有的一切还是胎死腹中。
我对自己现在做的策划行业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如果机会好,智慧谋略可以转换成强大的生产力,甚至成为经典,悲的是,再好的策划也很有可能成为被遗弃的垃圾!
到今天,我明白了王志纲说的合作对象一定要是彼此有缘的对象,否则智慧只会在财富前丧失应有的地位,财智时代还没真正来临,智慧难以与财富共舞。
悲哉,我是否该换行业?趁年轻,换的早还有机会寻找其它出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