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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提成分配方案探讨

销售员提成分配方案探讨

销售员提成分配方案其实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销售员的积极性与销售团队的配合程度进而影响到销售执行效果。这里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有没有更好的方案。
目前许多售楼部销售员都是按私单计,即以首次来访做为客户认定依据,这样做有很多弊端:
最主要的就是团队凝聚力不强。
1、首先表现为接待别的销售员的客户时要么不尽心促成交(特别是自己有客户对同一房源有兴趣时),很可能导致诚意客户流失;要么隐瞒起来按新客户接待,等别人认领时才还抵死装闷不认(说是客户自己说是第一次来的)。
2、不利于进行很好的现场配合,因为无论别人谁成交都和自己无关,(不管大度的人还是小气的人潜意思里还是更希望好房源留到自己卖)这就是人性,真心希望成交的只有既得利益者即拿总提成的经理和当事销售员.

还有另一种就是完全按公单提。这样做则可能造成吃大锅饭,有人会偷懒,体现不出按劳分配可能会打压一些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我认为比较好的一种分配方法就是成交销售员只拿提成的70%,剩余20%做为公共提成来分发,10%做为销售部公积金经常搞点FB活动联系同事感情

你们销售部是怎么给销售员算提成的呢?

你有没有更好的提成分配方案呢?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还比较合理!
但有时候业务员斗争激烈!就靠改变点提成比例就要解决这个问题,估计不现实吧!
自己顶一下.为什么都只看不回呢?
是不是觉得这个话是太小了太具体了啊?
1.签合同发放80%,年终发放剩下的20%
2.老带新成交的,置业顾问领千分之一,另外的千分之0.5作为部门基金,用来搞搞联谊,节日买些小礼品之类的...
爱她就对她好
提成方案因事而异、因人而异,但个人认为公共基金的形式脱离实际,实不可取。
不可取,我认为还是要个人拿自己的全部,至于房源方面,这是看售楼部经理的能力了!
引用:
原帖由 xuke83 于 2007-7-6  09:34 发表
1.签合同发放80%,年终发放剩下的20%
2.老带新成交的,置业顾问领千分之一,另外的千分之0.5作为部门基金,用来搞搞联谊,节日买些小礼品之类的...
比较赞同,结合楼主的应该比较可行!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静坐常思己过,闲时莫论人非
签合同发放80%,年终发放剩下的20%,不然人会跑光的
5#rainbow263和6#wonbein同学为什么觉得公共基金不可取呢?
经常出去搞点FB活动可以增进同事感情哈.配合起来也会更默契.

公司提留是个不错的办法.因为即使签完合同后还有一系列的后续工作.包括办理银行按揭、交房、办产权(可能还有面积误差涉及到退补房款等),委托经营的可能还涉及租金的发放和变更。还有已成交客户的维护,如果开发商要做口碑这方面工作还是很重要的.如果销售完毕就把提成全部给销售员而该销售员又离职的话则这类后续工作的接替者很可能会因不合理的分配而敷衍了事,甚至可能得罪老客户.

欢迎大家积极讨论!

谢谢各位的发言

回复 #1 yinzhuxian 的帖子

这个方式还是比较科学的了,但是公基金的比例好像有点高了啊,一个人提10%,或者就不要这个方面直接个人70%,公共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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