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批准实施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7月4日,省建设厅对外宣布,历时3年完成的《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批准实施。根据这一规划,山东半岛城市群将致力成为黄河流域的经济中心和龙头带动区域,与京津冀、辽中南地区共同构筑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山东半岛城市群是由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威海、潍坊、东营、日照等8个设区城市构成的城市地域空间组合,土地面积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4244万,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心。同时,半岛地区也面临土地紧缺、水资源不足、无序竞争、缺乏整合等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促进山东半岛城市群崛起”的战略决策和有关部署,省建设厅与北京大学联合编制了该规划,2005年5月通过了省政府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经反复修改完善,于2006年10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2006年12月31日由省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发展目标,三个发展阶段,四个战略定位,六大发展战略,四条发展轴线,四类空间布局,六级规模结构,八项行动计划”。
根据这一规划,半岛都市群将以青岛为龙头,以青岛和济南为区域发展双中心,形成六个等级的城市规模结构,依托“胶济线”、“沿海线”等四条发展轴线的辐射作用,推动以韩日为主要方向的经济国际化战略等六大发展战略。到2020年时,半岛都市群将实现城市体系逐步优化完善、城市群网络化程度大幅提高、都市连绵区的实体地域基本形成、半岛城市群城市化水平达到70%的目标。
在这一规划的预期中,半岛都市群最终将发展成山东以及黄河中下游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区域综合竞争力强大的国际化都市连绵区和城市空间联系密集区。在全国范围内,半岛城市群也将是黄河流域的经济中心和龙头带动区域,与京津冀、辽中南地区共同构筑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目前,我省区域性规划研究已见成果,今年6月省政府批准了《济南都市圈规划》,《鲁南城市带规划》编制已经启动。随后,我省将开展新一轮《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