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伐利亚州土地整理的类型
根据联邦德国《土地整理法》,土地整理分为常规性土地整理、简化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加速土地合并和自愿土地交换五种类型。
1.常规性土地整理
常规性土地整理的目标是改善农林业经济的生产和作业条件,并促进土壤改良和土地开发。通过全面重新安排不动产、整顿和修建道路网、更新村庄、兴修水利以及各种土壤保护、自然保护、景观维护的措施来实现整理目标,并协调整理过程中不同参与主体的权益,尽可能地为乡村地区的发展和进步创造有利条件。常规性土地整理项目由上级土地整理机关批准立项,其涉及范围可以只包括一个村或乡镇,也可以横跨几个村或乡镇。
2.简化土地整理
简化土地整理能够缩短整理时间,减少土地的浪费,特别是降低所需费用。因此特别适用于已进行了土地整理但需要进一步合并土地的地区,也可用于与公共工程项目相联系的用地调整。简化的土地整理项目可以在几个村庄、乡镇的一小部分,甚至独立居民点的范围内进行,也可以在已经完成土地整理的乡镇进一步归并地产,以便改善农林经济的生产和工作条件。简化的土地整理项目由农村发展管理局批准立项,并决定所采用的简化程序和方法。
3.项目土地整理
项目土地整理目标包括以下3个方面:(l)通过土地整理在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将被征用的土地分摊给较大范围内的地产所有者负担;(2)消除或减轻农业用地耕作条件方面存在的缺陷;(3)实施建设项目土地征用计划,避免强制性地征购土地。
项目土地整理的立项审批文件由上级机关签发。对于建设项目所占用的项目整理土地,由建设单位进行货币补偿,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土地整理费用以及建设项目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其他补偿费用,补偿数额由有关法律规定。
4.快速土地合并
土地合并就是将分散的地块进行调整、归并和整合,主要是对权属的调整和地块的合理补偿。实施快速土地整理的前提:一是已经存在完善的道路网络,不需要重新修建道路;二是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水利设施建设,包括灌溉设施和排水系统。因此,快速土地合并的目标是:(1)尽快改善农林经济中的生产和作业条件;(2)为实施自然保护和景观保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