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意金不提成,签合同之后再提。
理由:你说了诚意金还可以退的,所以没签合同之前不算完全成交就不能算业绩,当然就
不应该提成。(但好像你说的已经走的了销售员是领了诚意金提成的

这里就不讨
论了)
2、将客户均分给其他销售员,重新建立客户对销售员的信任,由专门的销售员负责客户的维
护,尽可能在开盘时全部签合同。
理由:只有包产到户才有责任心,不然成吃大锅饭,肯定会很混乱,销售员积极性也不
高,也容易造成客户流失。还可能造成勤快的累死,奸一点的坐享其成的局面。不利
于团结。其实这些情况都是可以通过管理避免的。
3、分配下去的客户,销售员只拿提成的70%,余下的30%留做销售部做为公共基金平常的活
动经费和年终评优分发。
理由:做了多少工作拿多少薪水是天经地仪的。毕竟这些交了诚意金的客户是离职的销售员会出努力的工作成果。所以30%由销售部经理统一安排了,来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可以多搞点活动增进同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