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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离职后的客户归属问题怎么处理最好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经常遇到,我们的解决方法是:无论置业顾问如何变化,客户服务工作不能受到影响。
1、销售现场建立完善的客户登记制度,为每一个客户建立跟踪档案,由对应的置业顾问负责,销售现场对每日到访的客户建立电子档案,这样明确客户归属,也减少客户流失;

2、凡置业顾问要提出离职的,须提前半月到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并在此期间妥善安排客户资料移交、客户跟踪工作。未成交客户由销售部统一分配给其他置业顾问予以跟踪,若有成交属于新的置业顾问所有。
成交客户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交由其他置业顾问负责后续服务,对于业绩提成的分配,如果是已交定金尚未签署购房合同的客户,若签约时间尚未逾期,则提成由原置业顾问与新分配跟踪的置业顾问平分;若属于逾期签署合同的客户,则提成归新分配的置业顾问;若客户购房合同已经签署,但款项尚未交齐或者贷款资料尚未交齐,由新分配置业顾问作为义务跟踪,提成归原置业顾问。

3、重新分配后的成交客户再次购买或者介绍其他客户购买的业绩归新分配跟踪的置业顾问。

4、以上只是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的原则,具体过程还有一些详细的规定,在这里仅作为抛砖引玉,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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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每一个客户销售员都要跟踪到底,现在只交诚意金 ,以后的工作还有很多,所以离职的人员不发放提成。
这些客户以后分配给大家,拿提成的80%,另外的20%,作为基金大家一起聚一下
留一部分作为部门的活动基金,其余的按照原先制订的佣金发放标准发放给接手的业务员,还有是否可以考虑让谁接单看个人业绩来定而非大家一起平分,这样也有利于激励业务员的积极性.
客户交纳诚意金时,可记入销售代表的业绩,但不能发放提成,提成应到客户正式签约后发放.
离职销售人员留下的客户资源,应作为销售部的共享资源.共享方法为:
正式销售时,此部分客户按新客户,销售人员按接待新客户的顺序进行接待.签约的客户归属接待的代表.提成当然归属此代表.
不同意,作为销售团队的集体奖金,试想,这部分客户后续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这部分工作如何安排,又如何体现公平!
用于员工激励比较合适
上面的这位说的很对,诚意金是不能够参与提成,离职员工的所有客户由销售经理同统一安排其他员工跟踪,直到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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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猛龙 房策币 +1 常规做法 2007-8-5 15:25
我们遇到同样的问题,不过我们公司是把客户平均分配到其他的销售人员手上让他们继续接待,完善工作!提成就由他们提,而且我们的诚意金是不提的!
知道了不得
首先是这个业务员能不能得到他定出去的业务提成?公司有无这方面规定?
有规定的话,四成给该业务员,其余作为售后服务业务员的提成.
无规定的话,余下客户分给每个业务员,个人拿个人份,很简单,分配不均,抽签或作为表现好的业务员的奖励
当然也可以让离职业务员也可以作移交,这就看哪个业务跟他处的较好,所以让大家也注意不要一味抢客户而忽视同事关系相处.这对于案场团队建设有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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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猛龙 房策币 +1 有道理,但最好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分配 2007-8-5 15:26
我也说说我的看法吧
     我在做时一般把整个业务过程分成三个部分算工作量: 签认购(30%)、签合同并完成按揭回款(50%)、后期维护和入住办理(20%)按这个工作比列发放佣金;只是诚意金的是不用给佣金的;
对于业务员流失而余下的客户维护,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分给业务员;

[ 本帖最后由 kingluke 于 2007-7-15  1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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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猛龙 房策币 +1 分享经验 2007-8-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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