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职责及案场相关制度
置业顾问职责及案场相关制度
上班时间(8:30——18:00)值班人员(8:30——19:00)
1. 在接待大厅内不得大声谈笑、喧哗、嬉闹、打私人电话、吸烟、吃东西等,
当天值班人员有义务监督提醒大家。
2. 当天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大厅内的清洁,及有义务提醒或帮助接待完客户的同事把谈判座整理好。
3. 在接待台内不得长时间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如有熟人来访、与其他销售员交流工作等)应到谈判座前进行交谈,销售人员坐在接待台内必须端坐,不得有小动作(如剪指甲、梳理头发、照镜子等)。
4. 必须保持接待台的整洁,物品放置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接待台内不得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水杯、食品、香烟、挎包等)。
5. 接待台前的座次顺序以接待先后顺序进行,待轮接者必须坐在接待台的南侧,并高度关注门外的情况,当客户、开发商或公司领导有进门意向时,应迅速上前开门,进门后置业顾问向来访者问好。同时下一接待人员补位到首席接待位置,其他人员跟上。
6. 当客户坐下来时,原则上由轮序的最后一位销售员给客户倒水,首席轮接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座位。
7. 使用电话语言简练、礼貌,不能长时间占用电话,或利用电话谈工作以外的事,影响客户来电的接听。
8. 上班时间销售人员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并保持服装的整洁。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牌。工作服必须在早8:30之前更换完毕。
9. 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售楼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项目经理沟通,经允许方可离开。
10. 中午用餐时间为11:30—13:00,轮流用餐,每人不得超过半小时,用餐时间必须保证接待台有2人准备接待客户(当天值班人员有义务监督此事)。
11. 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休息、值班,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事先与项目经理沟通,经允许方可调整。
12. 来访、来电客户接待、接听当事人必须首先登记到统一的登记本上,并记录详细。
13.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切记不得随意告知客户优惠,或怂恿客户寻求开发商优惠。
14. 严禁一房一价表告知看房者,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接触开发商。
15. 置业顾问如在客户归属问题发生矛盾,私下解决达成共识,如解决不了,报部门领导批示。(具体详见客户归属表)
16. 案场之内,明确上下级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或沟通解决,否则严惩不怠。
17. 了解项目所有情况,如有不懂之处,及时问售楼处负责人,不能凭空想象、误导客户,造成纠纷。
18. 客户选房时,应及时告之销售主管,确定房源在否,防止一房二卖。
19. 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销售工作。
20. 认真填写定金单、认购书、检查单价、面积、总价、补交剩余房款、付款方式有无错误。
21.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了解周遍楼盘动态,提高业务能力及销售技巧。
22. 主动热情接待客户,对客户的外表、言行举止,根据自己的判断力,在心中作出“市场定位”,并事后详细记录。分析客户来此的目的、购房档次,然后“对症下药”的向客户推荐,主动要求客户留下电话,增强双方了解,促进销售成交。
23. 在施工工地,带客户看房一定要注意客户的人身安全,处处照 顾客户、引导、提醒客户注意,给客户留下专业以及人性化表现。
24. 定期回访自身客户,积极创造成交机会,说服客户下定。
25. 爱护公物,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26. 有其他未尽事宜需要增加的将公开补充。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分情节轻重将处以20—100元罚款或停止接待客户2—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