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阅读了楼主的问题之后,我先将项目的条件筛选出来,形成几下几点:
1、 项目已经完成,并已经开始经营;
2、 项目的产权仍然隶属于开发商;
3、 整个项目无统一的运营管理部门,租户都是自主经营;
现楼主的问题应该是 发展商要自营,应该采取何种经营模式?而楼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到一种适合自己公司的运营模式,能够在全国各地的其它未开发的项目的前期就有所准备。但是楼主公司又否定了 自己设立另外一家经营管理公司 和 将使用权出租给专业营运管理公司运营 这两种经营模式。那么,还有其它的哪些经营模式值得楼主参考呢?
本人愚见如下:
商业地产公司一般为了转嫁风险,会出售部分商铺产权,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
第一种:公司自行成立经营管理部门,前期只需要招聘专业人才就行了,然后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这样应该不需要转让或出租而支付大量的税费了。(其实香港成熟的商业地产发展商都是如此,而且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有实力的发展商。)
第二种:与专业的运营管理公司合作,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对方,同时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
本人对经营不懂,只是一点观后感。希望大家能继续探讨,找到更好的、更合理的、更实际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