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看到楼主投诉后,仔细阅读了皓月版主的帖,恕我直言,若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首先从点击量和回帖量:366 / 11099,不难看出,此贴还是较受欢迎的,会心一笑亦或感慨万千,想必已经达到皓月版主发贴的目的。
其次,版主扣分自然需要充分理由,无规矩不成方圆,倘若人人都用不雅之词表达心中不满,房策岂不天下大乱?!
当然,仁智各有所见,评价褒贬不一,理所当然。
不妨采取友好的方式提出质疑或批判,大可避免无谓争拗。今天的一纸诉讼,也就无从谈起了。
[ 本帖最后由 冰色 于 2007-10-26 22: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