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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不住“新生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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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特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钱晟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着六大难点,亟待研究改进。

      1.起征点应该动起来。钱教授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全国一道死杠,多年纹丝不动,应该有制度化的规定。她建议,全国应该划分几个标准,每年公布一次。另外,“应减除费用”的标准要每年公布一次,像各地的最低工资制度一样,参考当年的特价指数、生活水平等。因为,今年可能通货膨胀,明年可能通货紧缩,老百姓每年的生活质量都不一样,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不应该几年不变。

      2.工薪阶层的税应降下来。个人所得税在西方被称为“良税”,富人应该缴得更多。我国也一直对公众宣传该税对高收入的调节作用,但实际上没有达到目的。在实践中,个人所得税管得住的,只是工薪阶层,并且是规范单位的工薪阶层。

      工薪阶层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稳中偏低。税制改革,征税范围可能有一些扩大,但应该有增有减,调整好、执行好一些减税项目。她认为,最近国家降低公房租房税率,是一具很好的思路,因为高税率也可能导致更多的人逃税。世界的浪潮是,个人所得税率越来越低。改革后的税制可以参考西方“负所得税”的做法。比如,当年某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某一天,他的收入低于起征点了,国家应该按照基本缴纳的税金,给其一定比率的补贴金。这样,与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起来,老百姓的纳税心理会更平衡。

      3.扣除额应体现量能负担。钱教授认为“扣除额”上应该体现“量能负担”,就是“能力强的人,多纳税;能力弱的人,少纳税;没有能力负担的人,不纳税。”围绕扣除额外负担的问题,有观点认为,我们的扣除额过窄,还应该考虑纳税人的住房、养老、失业等因素,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年龄大小甚至残疾等计算出和“生计费”也得扣除。对此,钱教授表示了不同观点,她认为,国外已婚的人士、多子女的人士,缴纳都少。但这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如果中国也这样照搬,有悖于我们提倡独生子女的国策。但对夫妻一方工作的,应该少缴税。这样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对下一代的教育。

      4.个人所得税: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出现“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的现象。钱对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该收的收不上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的问题:第一,管不住的是‘新生贵族’,他们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有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存在。大家也知道,有时候一查某个演艺界人士偷税,马上有人出面说情。按说,歌星两次偷税,绝对应该入狱,可事实上他们还会在公众舞台 上亮相。

      5.税费应该中央、地方共享。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种,各省收,各省用。所以,各地都希望收得越多越好。近年来,个人所得税上升很快,北京等发达地区,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地方工商税收中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税种。据统计,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近5年来平均每年递增49%,占地税的20%左右。而在国际上,很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中央税。

      6.一年缴一次,近期不能实现。每年在法定的纳税日前缴一次个人所得税,是美国、加拿大还有中国香港等地的做法。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国家,将工资、劳务报酬、财产租赁、经营所得等经常性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统一征税,据说,我国也在考虑这种政策。从公平角度考虑,应该选择综合所得税制。但事实上,征管难,制度复杂,加上银行货币机制落后等,都是目前我国难以采用这种做法的障碍。她认为,最近几年内,还是应以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为主,逐步过渡。这样虽然不公平,但非常现实。今后的目标是综合所得税制,但前提是银行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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