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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篇
特殊的官商关系
在日本的住房保障体系中,集团企业扮演着尤为重要的角色,而政府也以低息贷款等措施不断促进着民间企业的住宅建设
日本的住宅消费保障在其社会保障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日本公共住房的供应模式别具特色,主要以日本住宅金融公库、日本住宅都市整合公团和地方住宅供给公社为主体,其中住宅金融公库承担为公共住宅融资的职责,后两者则直接负责建设和提供住宅。
重视法律保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住宅短缺达420万户,约2000万人无房可住,占到当时人口的1/4。为了缓解住宅短缺问题,日本政府于1950年制定了《住宅金融公库法》、1951年制定了《公营住宅法》、1955年制定了《日本住宅公团法》。此后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通过建立健全住宅消费保障的法律法规,使得日本住宅政策逐步走向正轨。
优惠的住宅政策。日本政府的具体做法是首先以低息贷款促进企业从事民间住宅建设;其次以低税和免税优惠促进私人住宅的兴建与购置;最后是充分发挥地方群众团体的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发展住宅建设。
集团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日本经济发展的一大特点是集团企业的强大,大企业与政府关系良好,而政府对大企业的影响力巨大,形成特殊的官商关系。早在1980年,日本就有200多万家大企业,建造了16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240多处。此外,日本政府在住宅保障方面的具体措施还包括,政府以低税、免税的手段促进私人住宅的建造;发挥各类社团组织的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参与住宅建设。
英国篇
靠私有化减轻负担
英国居民中有近70%的居民拥有自有住房产权,30%的居民租赁住房;其中20%的居民向当地政府租赁公有住房,10%的居民租住私人房屋
英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福利制度发展最早的一个国家,是住房问题产生最早也是政府干预最早的国家。
1950年后,英国采取房租补贴替代原来的建筑补贴政策,使穷人成为补贴的最大受益者,被称为“真实租金政策”。1962年为规范当时民间兴起的建房社团的活动,颁布了建房社团法,规定建房社团的宗旨是为社团成员筹集资金,并以完全所有或租赁保有房地产证券形式贷给社员等。最初的做法也是兴建公共住房,以低价出租给低收入者。但随着这一制度的发展,逐渐出现了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1984年,英国通过了《住宅与建房控制法》,推行住房私有化,大大减少了政府的负担。
在英国也存在着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租不起房子的问题。英国政府采取了强制性规定,利用财政倾斜政策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这一问题。如开发商新建住房中,必须有50%低价出售,否则政府不批准建设规划;为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购房补助或优惠贷款;与房地产公司建立合作社,允许灵活的混合产权,如购房者可以先买一半的产权,或买一半租一半等。
背景
1998年住房改制之后,我国住宅产业市场化的速度很快,但在开发投资和房价连续高增长的同时,许多问题和矛盾开始暴露出来。 住宅商品化、市场化的过快与住房保障过于滞后之间的矛盾,反应出我国住宅政策在由福利分房向货币化分房的转变过程中,转速过猛,转弯过大。中低收入群体不得不购买超过自己承受能力住房的事实,必然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打破垄断才和谐
大哲人萨特语:存在即合理。“美式”“港式”模式是“一方水土养育下的产物”,它们的形成与各自的经济环境、土地制度、金融体系、法律制度、地域文化等密不可分。二者皆臻成熟,对内地房企而言,只有适合与不适合的区别。之所以十余年来中国地产企业的运营模式学习“港式”,首先是因为“近水楼台”效应,在内地房地产市场化初始阶段,开发商眼前一抹黑,“香港经验”轻松越过深圳河,自然被嗷嗷待哺的深圳开发商所顶礼膜拜;其次,随大批港资地产商深入内地攻城拔寨,其运营模式影响了内地开发商;最后,带着计划经济余威的生存环境,也让内地开发商在囤积土地、倚重银行、预售制度等多方面与港派一见钟情。
但是,自2003年以来,一系列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正逼迫内地开发商进行战略转型。转型中最大的特点有两个:一个特点是融资环节的重要性上升至首位。以前,地产开发的关键点是取得土地,有了土地什么都能搞定;未来,地产开发最重要的环节在于融资,有了钱什么都不在话下。但这并非意味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中国地少人多及政府垄断土地供应的现实,决定了获取土地依然重要,但除此以外,若论哪个最重要,则融资将当仁不让。顺驰中国卖身的悲剧,就在于融资的效率远低于拿地的速度,上市不成,退而求与摩根士丹利合作,退让不成只有贱卖。地产狂人如任志强,没钱一样英雄气短,目前正寻求通过借壳SST幸福,使华远地产上市。
房地产企业转型的另外一个特点是由全能型向专业型转变。目前,我国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做房产、又做地产,而且不分档次、不分区位、不分用途,什么项目都做。更有开发企业提供“一条龙”式的服务,即前期开发、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装饰 装修、销售策划、物业管理一家搞定,造成企业内部管理上互相重叠交叉,开发模式没有创新,行业垄断严重,抗风险能力下降。
中国的房地产业正处于发展中的阵痛期,专业化程度越高,产业链上的单元愈细分愈有利于整合资源和组织社会化大生产;从构建和谐社会,增强行业稳定性上讲,美国模式也显示出了优势。我国房地产的周期一般为4-6年,香港为7-8年,美国则长达18-20年。万科为何以普尔特为标杆,不仅因为它是美国最大的地产商,更因为他专业的苛求,比如其对客户实行真正的终身服务,光是客户细分就达4大类11项,因此企业才能连续52年赢利。
当然,房地产开发模式的转型,仅靠开发商的热情是不够的,政府如何从宏观政策法规方面,创造好的外部环境,如完善土地制度、信托基金立法等,才能保证转型成功,否则极有可能是“强扭的瓜不甜”,或者“淮南为桔,淮北为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