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2个方面来分析
1、限制贷款发放时间
政策原文: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银行不承诺项目竣工验收后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提高了购房者的置业风险严重打击了客户的购房积极性。
2、提高首付款比例及利息率
政策原文: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具体的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率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对购房者而言,首付提高明显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压力,利息率的提高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目前购房者均采取观望态度。
对开发商而言,延期获得银行贷款对发展商资本运作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而购房者由于购房压力和成本的增加采取观望态度,直接导致开发商的销售难度加大,销售周期将延长,从而影响了资金回笼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