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租(经营)物业名称: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性质:商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养护的范围:室外的绿化、道路、路灯、消防设施、单车房、室外上下管道、明暗沟、沙井、化粪池、垃圾屋、雕塑小品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零散维修的,由管理处组织实施,维修费用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由租赁公司和非租房住户共同承担。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5、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
6、向乙方提供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租时应具备经营 项目资格,并向管理处提供经营项目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只限于会所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变房屋的用途。
3、乙方需将会所经营项目和员工身份证明送交辖区派出所及管理处备案登记。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住宅区关于装修、治安、消防、绿化卫生、交通车辆、暂住人员等管理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据有关住宅区管理规定从严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负责的维修养护范围:室内维修和楼房本体的公共部分如天面、外墙、楼梯间、配电箱、上下水管道、公用天线、消防设施等,以及整栋属出租房的维修。
7、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
和建议。
8、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规定。
9、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10、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书》。
11、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2、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时纳税。
14、乙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环境污染行为:如光污染、声污染、油污染等行为。
15、广告、标识宣传应按管理处指定位置。
16、乙方应为本物业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协议规定优惠价 折。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环境卫生:楼宇清洁、公共场所清洁。
4、安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但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根据《装修管理协议书》及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交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到 日前。
2、会所按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
3、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指导价调整。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会所消费者临时停放车辆:
2、电费按商业计算,每1千瓦/小时 元。
3、水费按商业计算,每1立方米 元。
4、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频费等由有关部门收取。
5、其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
5、乙方违反《装修管理协议书》规定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进行违章装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要求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7、乙方无理拒绝对房屋异产毗连部位的维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向南昌市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协议附件:
1、 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2、 经营者应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特殊行业许可证;4)卫生许可证
3、 经营者应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
4、 精神文明公约
5、 消防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附件
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为了丰富和方便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区文体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的管理服务,由乙方立足于提高整个住宅区居民的文化层次,而提供健康的、老少皆宜的各类活动场所,但非属乙方经营或管理的文体娱乐场所不受本规定约束。
二、为了给住户提供“安全第一,卫生第一,服务第一,开心第一”之最佳服务的活动环境,乙方服务人员应做到:
①文明工作,礼貌待人,佩证上岗,仪表端庄,和蔼可亲,勤于打理,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②游泳场的救生员应具备健康的身体和娴熟的水性,熟悉各种救生技术。值班时,必须保持精神高度集中,以保障游泳者的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
③游泳场的水管员是保障游泳池水质卫生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每周抽水样一至二次,每天做好详细的交货、消毒、水循环情况工作记录。
④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营私舞弊,私自放人进入有偿活动场所。
⑤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或骂人、打人。
⑥在不同的岗位上,各负其责,做好器材保养,遗失器材须照价赔偿。
⑦乙方不得把非住宅区业主通过会所进入小区。
三、住户或消费者进入文化娱乐场所,有责任和义务遵守下列规定:
①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高声喧哗。
②在文化娱乐场所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娱乐活动,禁止唱黄色、反动、低级趣味的歌曲和随意搬动、遗失或损坏音响器材。
③凡进入游泳池者,必须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严禁有皮肤病、传染病、心脏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癣病及酗酒者进入游泳池。
④儿童、老人进入游泳池,必须有家人陪同。
⑤要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循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不得损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⑥在文化娱乐场所内,大家要和气相处,互相尊重,不得抢场,要服从乙方人员的先后安排。尤其在中午12:00—2:00,晚上11:00—早上6:00期间,避免影响周围住户的休息。
⑦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登记,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⑧节约用水、用电。
⑨凡进入有偿服务场所时,必须按规定缴费,不得蛮横无理和拒绝缴费;进入无偿服务场所时,要注意安全(无管理人员在场服务)并自觉爱护场地设施。
⑩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教育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