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大事记
中国房地产大事记
⑴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在扩大开放、加速发展的同时,也有数千亿资金蜂拥扑向南方沿海城市。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有记录的第一次房地产热,在1993年6月一次极其猛烈的宏观调控之后,迅速烟消云散。当初“叱咤风云”的一些炒作者和银行家不少现在身陷囹圄。
⑵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这是中央政府态度转变,开始支持房地产发展的第一个明确信号。
⑶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此后,中国新一轮房地产的牛市开始启动。
⑷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⑸2004年3月,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⑹2004年10月,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了一份全面否定国内“地产泡沫说”的专题报告。报告对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所作的分析结论是“泡沫之说并不成立,中国房地产金融危机尚无迹象。”此份文件将各部门对房地产问题的分歧公开化。
⑺2005年3月,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⑻2005年3月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筛选试点城市,将在今年年中开始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房地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⑼2005年3月,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⑽2005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多家单位的学者共同完成了《2005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书中预测在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供给增幅仍将呈下降趋势,因此供求偏紧局面很难改变,但报告预期2005年房价增幅将趋缓。
⑾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葛布们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⑿2005年6月,北京市建委发布《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六大稳定房价的措施,其中包括“从5月12日起,各区县建委不再办理商品房预售转让登记手续;6月15日在网上公示开发企业同一预售项目的退房、退订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