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探讨] 在目前政策执行疲软的状态下,开发商如何转向?

我们都知道,有关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近几年可谓“出尽了风头”,大有“三天一政,五天一规”的“丰富多产”的新令频繁出台,几年来,随着各种政策的诞生,但是具体的执行起来又是怎么样呢?是不是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种各样的调控与政策。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了不少关于今年中国房地产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字眼,“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温家宝总理改革目前房地产的中心任务与要求。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保障功能”目前也十分突出地显示出来,同时,“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给出了明确时间表和路径图”,为此,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一看,到底有多少住房保障政策直到现在仍然是处于“悬空”状态。
在1998年,被看作住房纲性文件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其中就明确指出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也明确了“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和租赁市场价格的商品住房”。实际上,截止到2006年年底,全国真正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只有二十几万户,不足三十万户,仅占400多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目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遍存在供应不足的问题,其适用对象、户型与房价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失控现象”。政府在制订贷款、担保、税费等住宅消费政策方面更没有更多地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这样的现状是不是在今年能够得到具体的解决?
各种政策在执行起来严重缩水,甚至被扭曲,使得各种政令如“泼出去的水”,有人泼,没人收拾。亦即有部门(人)出台制订,没部门(人)监督、贯彻。我们的问责制度也常常“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而导致最后“销声匿迹”。早在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中,就明确提出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在2006年5月,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敢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更进一步提出了“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责任制。同时,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
说到此,谁来最后审核“住房保障”成绩单?如何保障与防止各地住房政策的执行不落空?除了主要责任人——各地各级政府的严格执行与贯彻、监督之外,作为我们——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者,主要是开发商们,如何面对这种情势去“顺应目前中国住房消费市场的”需要,区积极主动地承担这一“历史使命”。
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今年的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让住房困难家庭“有了盼头”,那么,作为开发商,能不能在2008年成为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的下的“掌门人”?
2008年,开发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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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邀你同歌 当前离线 发表于 2008-3-9 14:15 
2008-3-9 14:23  2#   周硕西安

这个话题比较好,我顶一下,看看各位有什么高见
主要是协调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矛盾及中央的文件怎么执行

就拿9.27政策来说,利率上调,第二套房首付四成,
很多银行以家庭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执行,
所以投资客还是有空子可钻!

[ 本帖最后由 周硕西安 于 2008-3-9  14:26 编辑 ]

2008-3-21 15:19  3#   极品房虫

这个问题咋没人说说,意外....
很想看看大家的想法
个人觉得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短时间之内起的作用还是小的,所以估计目前开发商还没到变招的时候,不过要作好拉长资金链周期的准备.当然这不包括那些滥竽充数的进来投机的业外开发商,他们在这两年应该会吃到自己盲目跟风的苦果了.

2008-3-21 23:18  4#   巨头

咋就没人跟帖呢

1.“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主体好像应该是政府吧,政府不可能作建筑公司,一般是交给中房、中建、城乡建设这种当地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开发商一般会垫大部分建安资金,国家出土地、出政策,会给承建商合理的利润,完了国家按协议价收回,转卖给老百姓,这种房子国政府一般不会亏本。。这种房产不是商品房,利润环节主要产生在建设环节,开发商一般不愿意做这种产品吧,接盘的也可能是小开发商,拿不到地,从中房这些大象手里2包,赚点小钱。。
2.普通开发商怎么成为“掌门”,我认为亲自切做有点“狗抓耗子”的尴尬。。名不正、言不顺,搞不好还惹一身骚。。。
3.所以你这个提议好像有点问题。好比问我们“怎么去让拉登归案。。”鞭长莫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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