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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又现惊天惨剧,开发商派人集体暴打业主!!!

本主题由 大雪无痕 于 2008-4-23 01:28 移动

重庆又现惊天惨剧,开发商派人集体暴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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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重庆又现惊天惨剧,开发商派人集体暴打业主!!!


  2008年4月1日9时,乐信公司大批保安和着黑色制服的人员强行闯入丽水菁苑小区,在小区篮球场周围搭起简易围墙,并站成一排,挡住了小区各个出口,阻止业主通过。同时几辆挖掘机强行将小区围墙冲垮,将后门道路,绿化带,篮球场及设施瞬间摧毁,小区顿时一片狼藉。众业主对此如强盗一样的行径义愤填膺,纷纷上前阻拦,但对方人多势众,能耐其何。一女业主不知是用手机报警还是拍照,随即遭到乐信公司工作人员殴打,手机被抢走,后一男业主竟然被着黑色制服人员抬上假警车带走,我难以相信眼前的情景是发生在2008年的中国这个法制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谁来保护?有这样的强盗肆意侵害他人利益,社会如何能和谐?强烈要求政府和公安机关为民做主,严惩不法分子,还公民以公道,还社会以安宁!(见图)。



  由于是工作日,小区只有少数老人在家,目睹这前所未见的惊人一幕,惊骇之余只有暗自垂泪。有年轻女业主一名上午10:00左右开车回到小区,路过野蛮施工场地,刚想询问,便被上述人员强行拖出车外、抓住头发、劈头盖脸一顿毒打,随即便被带离了现场(见图)。



   
  从事情发生至今,我们一直想取得媒体的支持,把整个事情摊在阳光底下。然而,在联系了重庆日报、重庆时报、重庆地产杂志、重庆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后,要么得到的回音是:上面有规定,这事不能报,要么根本就杳无音讯。只有一家门户网站记者前来采访,并把采访的事实制作成了一部约7分钟的短片发布在互联网上(见图)。



  我们不相信,我们已经安居了4年的家,会在一个上午就被人用推土机肆无忌惮地挖得满目疮痍、围墙尽毁;我们不相信,身在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守法公民居然连自身的合法财产都无法守护!我们不相信,今天的我们还能相信谁……?(见图)。



  当晚20:00左右,又有约40名身着制服的人员闯入小区,见人就打,扬言要给小区业主一些教训,接连打伤了5人,并抓走了3人。5位受伤的业主头面部和身体均有不同程度的挫伤,特别头面部伤口流血不止,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小区有位女性业主刚才在维权时被车撞伤,躺在地上,车主对伤者不闻不问,却蛮横地想打我们的其他业主,我们的业主一个接一个地受伤,被抓的业主也音信全无,丽水人现在只有靠自己,靠大家精诚团结才能保护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不会让丽水人再受伤!

丽水菁苑全体业主写给ZF的信

丽水菁苑全体业主

致中央政治局委员、C.P重庆市委薄书记的信

尊敬的薄书记: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我们是九龙坡区“丽水菁苑”800余户遵纪守法、崇尚和谐的业主。我们居住的小区环境优美、邻里关系融洽。但是,因为重庆建工集团违法操作 、重庆市规划局违规审批、部分官员官商勾结、人民法院司法不公等原因,我们眼睁睁看着美丽家园被破坏、合法权益被无情践踏。在近两年漫长艰辛的维权道路上,我们曾先后集体上访相关go-vern-ment职能部门数次,向重庆市go-vern-ment递交紧急报告3次,并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启动了法律维权措施,也做好了用血肉之躯来捍卫家园的准备,得到的结果却是邪恶势力占上风、黑白已经颠倒。在此,苦于有冤难申、迫不得已,特上书薄书记,恳请您能倾听民声,查清事实真相、执政为民、及时纠正错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以下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丽水菁苑” 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家码头,由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于2001年开发。“丽水菁苑”在规划许可证、宣传资料及广告、楼盘网页和建工网页、及部分售房合同中都注明:整体规划设计以“低密度水景住宅”为物业定位,容积率为1.99,绿化率42.8%。

建工集团违法变更、市规划局违规审批
2003年,丽水菁苑一、二期90%的房屋已出售给业主,小区绝大部分产权已于全体业主所有。然而,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不具备变更资格的建工集团竟然违法向规划局提出申请规划变更,要求提高容积率。令人遗憾的是,重庆市规划局违背《城乡规划法草案》中关于“小区更改规划应提前向小区业主公示取得业主同意”的规定,以及违背建设部七部委[2002]123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中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的规定。竟然审批通过了“从内容到程序都违法”的变更申请,违法核发渝规建证(2007)九字第03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渝规建证(2007)九字第03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此改过之后,丽水菁苑总建筑面积变为28万平方米,比原有规划建筑面积增加10万平方米,容积率变为3.45,比原有的1.99扩大了1.73倍。就这样,丽水菁苑的公共设施、绿地、道路被建工集团又一次出卖,广大业主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开发商增加获益3亿多。

涉黑势力参与强拆
2007年6月,小区业主正式开始集体维权行动,积极向市规划局、九龙坡区go-vern-ment、重庆市信访办反映情况,然而在我们维权过程中,开发商于2007年7月5日纠集大批光头黑衣社会人员,手持违禁刀具和施工工具,组织武力强拆小区围墙,在家的业主出面制止,但围墙已基本被全部推倒,而且致使两名业主和一名物管经理受伤。当时事态严峻,我们紧急向九龙坡公共安全专家分局、谢家湾派出所求援,才制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后来得知这些人员大部分属于涉黑人员。一直以来广大业主人心惶惶,不敢夜行,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残破的围墙暗自叹息。鉴于对方的嚣张气焰,小区业主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部分官员涉嫌官商勾结
2007年6月20日,市府办公厅作出丽水菁苑与二期B组团各自成立独立小区等三条指示,责成九龙坡区go-vern-ment协调处理此事。然而,九龙坡区府的官员始终站在开发商一方,强调“要保护开发商利益”,漠视800多户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拒绝执行市府指示,态度冷漠、办事拖拉;在强拆事件发生后,一味包庇和纵容开发商的恶劣行径,拒绝出面为老百姓主持正义。某高姓官员得知我们要上访,甚至公开放话威胁小区:“谁上访,回来就拘留谁”,完全丧失了“公仆”的基本道德底线。据查证,丽水菁苑二期B组团四号楼内,有50套九龙坡区go-vern-ment谢家湾街道的集资房(国家规定,不准公务员集资建房,我们知道这些集资房中竟然还有某些go-vern-ment官员的房子!),这些集资房的建设并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审批,只是经过了某副区长的签字,而其土地来源一部分是占用了谢家湾地区公共绿地,还有一部分是强占了我们丽水菁苑小区的绿化用地!我们欲哭无泪呀!是我们的维权行为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私利能否得逞。老百姓与官争利,其结果如何?我们的内心感到无助和彷徨!

人民法院异地管辖、司法不公
由于九龙坡区go-vern-ment的严重不作为,甚至公开威胁,我们于2007年7月4日开始启动法律维权行动。被告重庆市规划局明明属于江北区法院管辖,我们却受到江北区法院的推诿,以不属于该院管辖为借口,一味地拖延甚至刁难,最后在不给出任何解释、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情况下,将我方诉状移送到九龙坡区法院。事实上,九龙坡区法院受理该批案件明显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判,九龙坡区府因为私利势必从中作梗。接下来,不具有管辖权的九龙坡区法院一拖再拖,无端积压案件,超过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审理期限;放任被上诉人逾期举证并为其进行遮掩;违法限制上诉人的诉讼权利;于2007年12月6日超时45天后,违法强行作出的行政判决(2007九法行初字第387号),认定“容积率增加并不损害原告等业主的利益;容积率增加未降低绿地面积、未占用已入住的业主专有面积”等等,判“重庆市规划局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变更增加小区的容积率合法”云云。该判决粗制滥造、逻辑混乱、漏洞百出、颠倒黑白,对当事各方争议的案件焦点没有进行任何体现和评价,规避对原告有利的中央政策法规及重庆相关文件,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相信世间自有公道
我们是守法的公民,只想过上安宁和谐的生活,我们同样拥护go-vern-ment、热爱party。但是,现在的局面让我们深深感到,有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权钱交易、涂炭百姓、破坏和谐!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我们敢于坚决反对的!我们相信go-vern-ment的公信力,更相信只有依靠go-vern-ment,才能使我们的合法财产不被无耻掠夺、恢复我们曾经安宁、幸福的生活!

在此,恳请尊敬的薄书记能为民做主,督促重庆市规划局纠正错误,撤销渝规建证(2007)九字第03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渝规建证(2007)九字第03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令建工集团停止侵害业主的利益,还“原规划”本来面目。



感谢薄书记在百忙中阅读我们的来信!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重庆市九龙坡区丽水菁苑全体业主

二零零八年三月

以恶治恶


天理不容,大量批发AK47、火箭筒、54式军用枪支。
   



联系电话 010—110    警先生

又是一桩悲剧

把真相,文字、照片,全部公布到网上,
一些蓍名网站,形成影响,让大家去讨论,
气死我了
这是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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